鮑魚罐頭進口報關報檢全流程解析
準入要求
常見的鮑魚罐頭,一般歸入稅則號列1605.5700.00,不屬于質量安全和檢疫風險較高的水產品,不在《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qū)輸華水產品目錄》中,在進口時無須事先經海關評估審查。
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
? ? ?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yè)實施注冊管理,并公布獲得注冊的企業(yè)名單??傻卿浐jP總署查詢《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信息》。
進出口商備案
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簡稱“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總署備案。食品進口商應當向其住所地海關備案。
相關企業(yè)須在海關總署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填寫真實信息,并在工商注冊所在地海關提交紙質資料,完成備案手續(xù)。
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
? ? ? 由養(yǎng)殖鮑魚加工而成或原產國為日本的鮑魚罐頭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xù)。相關食品進口商應當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以下簡稱《檢疫許可證》)。
(1)申請單位可登錄海關總署的“互聯網+海關”平臺辦理《檢疫許可證》。
(2)《檢疫許可證》自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可在許可數量范圍內分批進口,可以跨年度使用。
報關所需單證
溫馨提示:進口鮑魚罐頭申報時除正常貿易單證外還需提供如下單證:
(1) 輸出國家或者地區(qū)官方簽發(fā)的水產品檢驗檢疫證書;
(2)?《檢疫許可證》(適用于由養(yǎng)殖鮑魚加工而成或原產國為日本的鮑魚罐頭);
(3)輸出國家或者地區(qū)官方簽發(fā)的原產地證書(日本輸華食品適用);
(4)《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日本輸華食品適用)。
現場查檢
? ? ?海關根據監(jiān)督管理需要,對進口食品實施現場查檢?,F場查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安全辦法》(海關總署第249號令)第二十八條要求執(zhí)行。
?包裝和標簽要求:
(1)包裝和標簽、標識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2)內外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國家(地區(qū))文字標識,標明以下內容:商品名和學名、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限和保存條件、生產方式(海水捕撈、淡水捕撈、養(yǎng)殖)、生產地區(qū)(海洋捕撈海 域、淡水捕撈國家或者地區(qū)、養(yǎng)殖產品所在國家或者地區(qū))、涉及的所有生產加工企業(yè)(含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獨立冷庫)名稱、注冊編號及地址(具體到州/省/市)、必須標注目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格評定
進口鮑魚罐頭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的,準予進口。
進口食品經海關合格評定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huán)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書面通知食品進口商,責令其銷毀或者退運;其他項目不合格的,經技術處理符合合格評定要求的,方準進口。相關進口食品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技術處理或者經技術處理仍不合格的,由海關責令食品進口商銷毀或者退運。
進口和銷售記錄檢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安全辦法》(海關總署第249號令)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要求,食品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和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yè)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