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檢測鑒定


房屋質量檢測鑒定是依據(jù)《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2001)、《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對房屋工程質量進行檢測與評定。
一、房屋質量檢測鑒定的意義:
1.工程質量和安全;
2.為建設單位合理使用投資提供參考意見;
3.為設計單位優(yōu)化設計方案提供科學依據(jù);
4.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二、房屋質量檢測的步驟:
1.現(xiàn)場調查勘察(包括地基基礎情況);
2.資料收集;
3.檢測項目劃分及抽樣復驗;
4.數(shù)據(jù)處理與分析判斷。
三、檢測項目的劃分原則:
根據(jù)房屋的用途和使用年限的不同,將檢測項目劃分為若干個類別,每個類別又可分為若干子項。例如住宅樓一般分為a.公共部位裝修損壞程度等級b.主體結構損傷程度等級c.抗震性能等級d.防水性能等級等幾個部分。(見下表)
四、現(xiàn)場調查勘察的內容:
1.調查被檢房屋的坐落地點;
2.調查被檢建筑的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
3.了解建筑物的基礎形式及承重方式;
4.調查被檢建筑的層數(shù)以及各層的平面布置狀況;(注:1)、2項主要針對新建或改建的房屋;2)、3項主要針對既有建筑改造的項目;3)、4項主要是針對舊城改造的項目;5)、6項是對一些有特殊要求的特殊工程項目進行的專項檢查。(詳見附表一)
五、資料收集的主要內容有:
1.設計圖紙(含原設計單位提供的竣工圖復印件),并注明該工程的詳細位置。
2.原始測量記錄。
3.原材料進場檢驗報告單。
4.施工單位的竣工驗收文件副本原件(加蓋公章)。
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的合同專用章)。
6.其他必要的資料。(詳見附表二)
六、數(shù)據(jù)處理的分析判斷方法:(見下表)
七、數(shù)據(jù)分析結果應達到以下要求:(1)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的要求;(2)能夠滿足設計和使用功能的要求;(3)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4)能夠反映本地區(qū)同類房屋質量的總體水平和基本趨勢;(5)能夠反映不同時期同類型房的質量狀況和發(fā)展變化規(guī)律;(6)結論明確可靠,無嚴重失誤或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