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7.30 判斷
【本文轉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習參考】
30、判斷
? 對事物的情況所斷定的思想形式,是人類對客觀事物認識過程的理性認識階段。判斷是展開了的概念,它表示概念之間的一定聯系和關系,概念雖是客觀事物本質,全體和內部聯系的反映,但這種反映還是沒有充分展開的,要充分地、明確地揭示事物的本質、全體和內部聯系,就必須發(fā)展為判斷。一個概念如不借助于一個或者一系列的判斷來規(guī)定它,就不能獲得明晰的內容。判斷由主詞,賓詞和系詞組成。例如在“松樹是植物”這個判斷中“松樹”是個別,“植物”是一般,“是”就是系詞,在這里通過個別[i]和一般[ii]的對照,我們就對事物做出了正確的判斷。判斷分為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兩大類。任何一個判斷都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如果一個判斷所肯定或否定的內容與客觀現實相符合,它就是真的,否則就是的假的,檢驗判斷真假的唯一標準是實踐。判斷對實踐也有著反作用。人們按著錯誤的判斷去行動,就會使工作受到挫折,甚至失??;正確的判斷對人們的實踐活動則具有指導作用。
注:
[i] “主語”。
[ii] “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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