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推免通知

2021保研推免工作通知
各有關教學單位:
根據相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現將我校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2021年推薦免初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推薦工作。
組 長:李向成 汪明義
副組長:劉 鵬 黃鋼威 張海東 王 川 蔡光潔
“2021年推薦免初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主 任:黃鋼威 蔡光潔
成 員:毛張燕 胡尚峰 倪 喆 畢 劍 何詣然
霍小軍 鄭秀清
(二)各教學單位均應成立推薦工作小組,負責實施本單位的推薦工作,對自愿申請且符合參加免試攻讀碩士推薦基本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學業(yè)成績、科研能力和政治表現等方面全面考核。各單位推薦工作小組應由各教學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教學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教師代表、輔導員等組成。嚴格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對推免生的考核和選拔工作,必須由推薦工作小組進行。
二、推薦類型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學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學校人才培養(yǎng)的實際,我校2021年推免生分為:普通序列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以下簡稱“碩師計劃”)三種類別。學生只能在以上三種類型中申請其中之一,不得同時交叉申請兩個及以上類別。
普通序列推免生、“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由學院組織推薦;“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由校團委組織推薦。
學?!氨敬T博貫通培養(yǎng)項目”、“教育碩士卓越人才培養(yǎng)項目”、“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養(yǎng)項目”等培養(yǎng)模式在已正式取得普通序列推免資格的推免生中進行遴選,由學校相關培養(yǎng)單位制定和發(fā)布具體實施方案。
三、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基本條件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情況,我校2021年推免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費師范生、專升本及定向計劃招收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yè)知識過硬、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在校期間所在本科專業(yè)教學計劃所列各考試、考查課程無補考記錄;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潛質。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
(五)品行表現優(yōu)良,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大學本科期間,非外語類專業(yè)普通類學生在2020年7月前參加全國大學生外語四級考試獲425分(含)以上成績;藝體類專業(yè)學生(含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在2020年7月前參加四川省大學英語考試取得三級合格證書或參加全國大學生外語四級考試獲350分(含)以上成績;外語類專業(yè)學生全國專業(yè)外語四級考試成績?yōu)椤傲肌奔耙陨稀?/p>
(七)前五學期榮獲兩次以上(含兩次)校級及以上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頒發(fā)證書時間為準)。
(八)“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單列14個指標,由校團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體選拔辦法(另文通知)。除滿足本通知“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基本條件”中第(一)到(七)項要求外,還需滿足校團委制定的選拔辦法中的條件和規(guī)定。
(九)“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單列10個指標,除滿足本通知“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基本條件”中第(一)到(七)項要求外,還需志愿到有關農村學校任教,且服從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推薦要求見“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推薦說明。
四、名額分配
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2021屆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免生指標,經學校研究,我校2021年推免生名額分配分為基礎性指標、獎勵性指標和支持性指標。
(一)基礎性指標:按照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等類別和專業(yè)建設等實際情況,根據學院當屆符合推免范圍的本科畢業(yè)生總人數(不含免費師范生)的一定比例確定基礎性指標數額,各類別劃分及當屆具體比例由學校根據當年國家下達計劃數和當年實際情況確定。
(二)獎勵性指標:根據各學院上一屆學生考取研究生情況(不含推免生),每考取20個人獎勵1個指標;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獲A類競賽一等獎1個(含)以上的學院獎勵1個指標,獲5個(含)以上的學院獎勵2個指標。
(三)支持性指標:對具有國家和省級一流專業(yè)、卓越人才試點培養(yǎng)專業(yè)、“陶行知創(chuàng)新實驗班”、雙一流學科、拔尖人才培養(yǎng)專業(yè),以及根據人才培養(yǎng)的需要等進行建設支持,一流專業(yè)和卓越人才試點培養(yǎng)專業(yè)只支持其中之一,同一類型的國家級和省級不重復支持,具體支持標準為:國家級一流專業(yè)每個專業(yè)追加2個指標;省級一流專業(yè)、卓越人才培養(yǎng)試點專業(yè)(“卓越工程師”、“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聞傳播人才”等)每個專業(yè)追加1個指標;雙一流學科依托學院追加1個指標;“陶行知創(chuàng)新實驗班”每20名學生追加1個指標;重點馬院建設追加5個指標。
具體指標分配情況如下:

各有關教學單位應嚴格學校下達指標數,參照學校指標下達辦法,對本單位各專業(yè)推薦指標進行分配,并應向學校所追加指標項目所在專業(yè)和所在班傾斜。
五、推薦辦法
(一)總評成績計算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最新要求,須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yè)表現。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yè)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為確保選拔過程的公平與公正,學校明確如下評價辦法:
1.綜合成績(百分制)=前三年學業(yè)成績(百分制)×80%+前五學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百分制)×20%。
前五學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以學生工作部獎學金評定計算方式為準。
因疫情原因同一專業(yè)未開設的課程不納入學業(yè)成績計算范圍。
2.在綜合成績基礎上,對在參軍入伍、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方面有突出表現和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學生,予以加分(加分細則詳見“七、加分說明”)。
3.推免生總評成績計算:
總評成績=綜合成績+加分
4.各學院應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對參加過國(境)內、外校際交流項目學生在交流期間所獲得的成績、學分進行合理認定,以體現學生綜合素質。
5.總評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二)排名方式
學院對學生總評成績進行排名,按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傇u成績相同的,依次以綜合成績、學業(yè)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先后,予以排名推薦。符合推免資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提交書面聲明,聲明由所在學院存檔備查。
(三)公示
學校審定各教學單位推薦名單,并在學校網頁進行公示。
六、“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推薦說明
我校2021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單列指標10個。相關推薦工作說明如下:
(一)除滿足本通知“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基本條件”中第(一)到(七)項要求外,還需志愿到有關農村學校任教,且服從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
(二)學生需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成功簽訂協議才能獲取正式推免資格。
(三)當年推薦工作以上級主管部門最新通知和相關規(guī)定為準。
七、加分說明
對在參軍入伍、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方面有突出表現和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學生,予以加分 。
(一)加分原則
1.所有加分成果應為申請推免學生在大學本科期間取得(截止2020年9月25日)。
2.同一加分類別有多項加分情況時,按就高原則只取一項計入加分,不得重復計算。
3.所有加分項必須提供證明材料,各學院務必認真核查加分項原始材料,復印件留學院備查,并對加分情況進行公示。
(二)加分類別
加分類別分為參軍入伍、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五種。對應加分標準如下:
1.參軍入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2015年4月30日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參軍入伍服役期滿的學生加2分,榮立一,二,三等功分別再加3分,2分,1分。
2.志愿服務
①獲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表彰的全國學雷鋒志愿服務“最美志愿者”可加3分。
②獲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表彰的“中國青年志愿者優(yōu)秀個人”可加3分。
③參加由共青團中央、中央文明辦主辦的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大賽,獲國家級金獎、銀獎、銅獎可分別加3分、2分、1分,獲省級金獎可加1分。
④獲四川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表彰的“四川省百名優(yōu)秀志愿者”可加1分。
⑤獲共青團四川省委、四川青年志愿者協會表彰的“四川省青年優(yōu)秀志愿者”可加1分。
⑥入選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四川青年志愿者協會個人會員可分別加1分、0.5分。
⑦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扶貧頂崗支教”(理塘縣、普格縣和布拖縣)加1分;其他頂崗支教加0.5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頂崗任務或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在取消對應加分后,總評成績低于該專業(yè)獲推免資格學生最后一名的,取消其推免資格。
3.國際組織實習
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國際組織:實習3個月到半年加0.5分;實習半年及以上加1分(提供證明材料)。
4.科研成果
(1)學術論文
本科階段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fā)表與學業(yè)相關的論文:SCI一區(qū)/ 中文權威A1類加5分,SCI二區(qū)/ 中文權威A2類加4分,SCI三區(qū)加3分,SCI其他/中文權威B類加2分,EI收錄/ CSSCI來源期刊加1分,北大核心加0.5分。
(2)專利
本科階段申請并授權的專利,第一發(fā)明人為學生本人,專利權人為四川師范大學。發(fā)明專利加3分,實用新型專利加1分,軟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加0.5分。
(3)認定方式
①如果有指導教師署名的,要由指導教師簽字確認該成果是主要由第一作者學生完成。
②由各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不少于5人),采用公開答辯的方式,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專利)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chuàng)新質量和個人貢獻。
③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
④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科研成果,須在推免系統和本單位網站上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⑤專家審核小組對科研成果的鑒定意見和鑒定結論(簽字、蓋章)報學校教務處。
5.競賽獲獎
(1)學科競賽
本科階段代表學校在《四川師范大學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中認定的賽事中獲獎:
參加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挑戰(zhàn)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和“挑戰(zhàn)杯”中國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計劃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6,4分;A類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3,2分;B類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C類競賽獲一等獎加1分。
團隊參賽類獲獎的第一負責人計100%,其他成員按排名第二計40%,排名第三計20%,排名第四(含)以后計10%。
學科競賽加分須由指導教師確認其真實性。
(2)體育類獲獎
①參加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全國學生運動會大學組、全國運動會):籃球、足球、排球三類集體項目參賽主力隊員獲得全國前3名加5分,第4-6名加3分,第7-8名加2分,第9-12名加1分,替補隊員按照相應名次加分減半;除上述球類集體項目之外的奧運會項目參賽獲得全國前3名加3分,第4-6名加2分,第7-8名加1分,第9-12名加0.5分,非奧運會項目加分減半。
②代表學校參加國家級及以上專業(yè)類(教育部體協或國家體育總局主辦)年度比賽:籃球、足球、排球三類集體項目主力隊員獲得全國前3名加4分,第4-6名加2分,第7-8名加1分,第9-12名加0.5分,替補隊員按照相應名次加分減半;除上述球類集體項目之外的奧運會項目獲得全國第1名加3分,第2-3名加2分,第4-6名加1分,第7-8名加0.5分,非奧運會項目加分減半。
③代表學校參加省級專業(yè)類(省教育廳或省體育局主辦)年度比賽:籃球、足球、排球三類集體項目主力隊員獲得第一、二、三名,分別加2、1、0.5分,替補隊員按照相應名次加分減半;除上述球類集體項目之外的奧運會項目獲得第一、二、三名,分別加1、0.5、0.25分,非奧運會項目加分減半。
④代表學校參加國家級比賽所獲獎為等級獎,參照省級比賽的對應分值進行加分。
(3)藝術表演展演類獲獎
代表學校參加文化、藝術、表演類比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分別加5,3,2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1,0.5分。
該類加分是指“大學生藝術節(jié)”“桃李杯”“荷花杯”“金鐘獎”等由政府主辦的藝術表演展演類競賽獲獎。
八、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25日18:00前,各教學單位根據學校推免文件制定本學院推免工作方案(包含推免工作小組名單、學業(yè)成績計算方法等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學院推免工作方案報教務處教學研究與評估科(成龍校區(qū)學院交第一教學樓B區(qū)102室)。
各教學單位應對本《通知》精神在2017級學生中進行廣泛宣傳,在此基礎上組織自愿報名的學生填寫《四川師范大學推免生申請表》(附件1),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成績單(見下文說明)、外語等級證書、加分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電子版),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由學院存檔備查。
學院推免工作方案、申請推免學生前三年學業(yè)成績必須在本單位醒目位置和單位網頁上公示。
(二)9月27日18:00前,各教學單位根據本通知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依據評價辦法計算學生總評成績和排名,根據排名優(yōu)先原則,按總評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推薦名單,名單一經確定,不再更改。
各教學單位必須對附件2,4,5進行公示。同時將附件2、3、4、5、成績單(pdf版)統一報送教務處教學研究與評估科。報送要求:紙質材料(學院簽字、蓋章,均報送至獅子山校區(qū)第二辦公區(qū)230室)和電子材料。
為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業(yè)成績的嚴格管理和規(guī)范使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2020年教育部推免管理系統增設了學校統一上傳學生成績單功能(教育部要求成績單上傳完成后,才能上報學校推薦名單)。經學院審核通過、公示名單中的擬推免學生均須報送成績單,報送要求:僅限pdf 格式,須以“證件號碼_姓名.pdf”格式命名。
根據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要求,所有推薦學生在系統中均需按專業(yè)進行統一排名。考慮推免及學生聯系接受單位等實際,每個專業(yè)須按照:普通序列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的順序,對推免生總評成績進行同一專業(yè)內的統一排序。
(三)9月29日前,學校“2021年推薦免初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各教學單位確定的推免生名單、總評成績等,并在學校網頁進行公示。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從10月12日起,獲得正式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聯系接收學校。
九、其他問題
(一)各教學單位在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過程中,凡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則、方法、程序和結果等重要事項要認真研究,集體議事、集體決策。
(二)各教學單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到教務處網站上下載本《通知》的電子文本,在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布。務必將時間調整方案及時通知到每一位相關學生,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使學生充分了解有關政策、時間安排和程序,確保推免工作平穩(wěn)有序。
(三)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對未按規(guī)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guī)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取消其推免資格。
(四)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應當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應當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學校應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
(五)根據教育部及省招委相關文件規(guī)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初試生不得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請各教學單位進行廣泛宣傳,務必通知到每位學生,并確保此項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六)當各教學單位部分專業(yè)推薦指標沒有完成時,首先由學院在學院內部、符合實施范圍的專業(yè)之間調劑使用,仍不能完成時,經所在學院提交放棄指標的說明后,由學?!?021年推薦免初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在全校范圍內調劑使用。
(七)各學院在推免過程中,要在執(zhí)行國家相關政策文件基礎上,充分尊重學生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yè)的權利。
(八)已經獲得推免資格,但在畢業(yè)前因違反校紀、校規(guī)而受到學校相關處理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九)按教育部規(guī)定,推薦工作統一于10月8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依據該項要求,10月8日前,學校原則上不為學生出具推薦資格證明材料。
(十)通過學校審定的推免生,自10 月 12 日起可登錄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網上注冊,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yè)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十一)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則,請符合條件的同學慎重決定是否參加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為保護廣大畢業(yè)生利益,特別強調:取得正式推免資格的2021屆畢業(yè)學生在2020年10月5日后不得放棄,不得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身份私自辦理出國留學、通過“雙向選擇”就業(yè)以及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統一考試,否則違約責任自負。教務處將不再為此類學生的出國申請等出具成績單及相關學歷證明。
(十二)若前文件有與《管理辦法(修訂)》和本通知不一致的,以《管理辦法(修訂)》和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請公眾號內回復:“推免”)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川師校園寶』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