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私田盛行,在貴族階級內部實現了財富再分配
春秋時期的經濟關系處于大變革的狀態(tài),這一時期的最大標志就是鐵器和牛耕的出現,生產效率極大提高,使大量的荒地得到開墾,生產顯著進步。
由于新開墾的土地基本都是國君、卿士等開發(fā)的私田,而私田越來越多,原來井田制下的公田占比越來越低,并逐漸的被私田所替代,諸侯之間,卿大夫之間,諸侯與周天子之間爭奪土地也拉開序幕。春秋時期的霸主政治其實與土地關系很大,至此井田難以維持。與之相適應的賦稅制度也開始變化。比如:前685年,齊國實行按土的多寡肥瘠征收貢賦的辦法;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取消了公田與私田的差別,一律按畝收稅。前548年楚國“量入修賦”,就是根據收入的多少征收賦稅。井田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說所有的土地都是周天子的,諸侯、卿士并沒有所有權,平民種地在種周天子的地,平民也有自己一塊的土地管理使用的權利,另外再種公田作為對貴族階級的供奉。而到了春秋時期由于私田占據主導,賦稅制度隨之改變,實際上這個時候原來種地的平民盡管種田即可,交完賦稅剩下的就是自己的,這樣有一定的剩余。與之前的井田制度下的平民在獲得感上并無太大的區(qū)別,只不過對于貴族階級的諸侯國君、卿士是大大的利好,因為他們擁有私田獲得感更多,而周天子相對的獲得少了。
按照馬克思主義對于人類社會的理解,奴隸制度下奴隸是奴隸主的完全附庸,奴隸沒有任何自由,可以隨意被買賣和屠殺,創(chuàng)造的價值成果完全歸于奴隸主,反觀西周時期的井田制,種地的平民是有剩余成果的,而且平民有獨立的空間顯然也有一些自由,當然也有貴族身邊的附庸奴隸,但種地的平民依然是占大多數的,所以我認為西周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奴隸制社會,或者說中國社會本沒有奴隸制社會,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有異議可以留言交流。春秋時期私田增多只是在貴族階級內部實現了財富再分配,實現了階級流動,比如魯國三家執(zhí)政,晉國六卿掌權,田氏代齊等等都說明了這一點。而貴族階級與一般種地的平民之間的關系并沒有多少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