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jīng)》第三章:為無為,則無不治
《道德經(jīng)》第三章: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第二章講到做人處世要效法天道,"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盡量地貢獻出來,而不辭勞瘁。但是自己卻絕不計較名利,功成而弗據(jù)為己有。這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長養(yǎng)萬物萬類的精神,只有施出,而沒有絲毫占為己有的傾向,更沒有相對地要求回報。人們?nèi)缒苄Хㄌ斓卮嫘亩魅颂幨?,這才是最高道德的風范。如果認為我所貢獻的太多,別人所得的也太過便宜,而我收回的卻太少了,這就是有辭于勞瘁,有怨天尤人的怨恨心理,即非效法天道自然的精神。 由于這一原理的發(fā)揮運用,而講到第三章人世間的人事治道,首先便提出"不尚賢,使民不爭"這個原則。 老子為什么要有這樣的主張?秦漢以前的中國文化,有巨大影響作用的,便是儒、墨、道等三家。而墨子對當時社會政治的哲學思想,主張起用賢人來主政、當政。因為墨子所看到當時社會的衰亂,處處霸道橫行,爭權(quán)奪利而胡作非為,大多不是有道德、有學問的人來統(tǒng)領(lǐng)政治的治道,所以墨子主張要"尚賢"。 而老子呢?春秋時代,正是開始衰亂的時期,亂象已萌,人為之過。因此,老子更進一層而深刻地指出,當時應(yīng)病與藥的"尚賢"偏方,其后果是有莫大的后遺癥的。賢能的標準,千古難下定論。但是推崇賢者的結(jié)果,卻會導致許多偽裝的言行。當時各國的諸侯,為了爭地稱霸,不惜任何代價來網(wǎng)羅天下才能的智士。凡是才智之士,便統(tǒng)稱為"賢者"。而這一類的賢者愈多,則天下的亂源也就愈難弭平。 對于"選賢與能"的標準,以道德作標準嗎?以仁義作標準嗎?或以才能作標準呢?無論如何,結(jié)果都會被壞人所利用,有了正面標準的建立,就有反面作偽模式的出現(xiàn)。"白石似玉,奸佞似賢。"大奸大惡的人,看起來卻像個大好的賢人。所以賢與不賢很難鑒定。 在老子當時的社會,在那個歷史政治的形態(tài)中,"尚賢"已經(jīng)是一種毛病,因此他指出"不尚賢,使民不爭"的主張。 其次,老子主張"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一方面,對于稀奇難得的財物,不要去珍重、寶貴它,便可使大家不會生起盜心。另一方面,小盜竊貨,大盜竊國,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難得之貨"指的是國家名器。 春秋時期,"取天下者若逐野鹿,而天下共分其肉"。諸侯個個想要稱王稱帝,達到獨霸天下的目的,只顧政治權(quán)力上的斗爭,財貨取予的自恣。誰又管得了什么經(jīng)綸天下、長治久安的真正策略。因此,老子針對這種自私自利的心理病態(tài)、社會病態(tài),便說出"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的名言,接著便是以"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作為總結(jié)。 換言之,"不尚賢,使民不爭"是避免好名的爭斗,"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是避免爭利的后果。名與利,本來就是權(quán)勢的必要工具,名利是因,權(quán)勢是果。權(quán)與勢,是人性中占有欲與支配欲的擴展。雖是賢者,亦在所難免。無論在這個世間或是超越于這個世界,照樣還是跳不出權(quán)勢的圈套。這樣看來,人欲真是可悲的心理行為。老子的"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大概便是,輕視占有欲、支配欲的發(fā)展,偏重樂天知命而安于自然生活的思想吧。 所以,圣人從無欲虛心入門。一個人如能真做到"離情棄欲",心如止水澄波,那么,自然而然就可達到呂純陽《百字銘》的修養(yǎng)境界了: 養(yǎng)氣忘言守,降心為不為。動靜知宗祖,無事更尋誰。真常須應(yīng)物,應(yīng)物要不迷。不迷性自住,性住氣自回。氣回丹自結(jié),壺中配坎離。陰陽生反復,普化一聲雷。白云朝頂上,甘露灑須彌。自飲長生酒,逍遙誰得知。坐聽無弦曲,明通造化機。都來二十句,端的上天梯。 事實上,難就難在無縛與虛心。正因為不能無欲,因此老子才教人一個消極的辦法,只轉(zhuǎn)盡量避免"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能夠利用消極的辦法做到也就不錯。然后再求虛心,自然可以充實內(nèi)體。養(yǎng)之既久,也就自然可以"弱其志,強其骨"了。如果有心求之,早已背道而馳,違反"道法自然"的原則了。 總之,我們不要忘了老子著述的本意,首重效法自然道德的原則,假如人們都在道德的生活中,既不尚賢,又無欲而不爭,那當然合乎自然的規(guī)范,也就自然是太平無事的天下了。時代到了后世,人人不能自修道德,人人不能善自整治爭心和欲望,只拿老子那些嘆古惜今的話來當教條,那當然是背道而馳,愈說愈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