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2021 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將繼續(xù)實行以綜合素質能力為基礎的“申請考核制”。申請人須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和教育學院的相關要求進行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
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Ed.D.)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具體請參看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2021 年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Ed.D.)研究生招生簡 章》;
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高級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具體請參看《北京 大學教育學院 2021 年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高級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各專業(yè)的國際教育發(fā)展方向,全英文授課,僅招收留學生,具體請參看《北京大學教育 學院 2021 年國際教育發(fā)展項目招生說明》;
高等教育學、教育學原理、教育經濟與管理(不含高級教育行政管理方向,下同)、教 育技術學四個專業(yè)僅招收全日制轉檔生。具體請參看本招生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 設服務,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品行端正。
2.報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2)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國(境)外院校取得學位者,還須 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滿 6 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的人員,可按 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在報考學科、專業(yè)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 核心期刊上已發(fā)表 2 篇以上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 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 5 名))。
3. 申請人對于教育應具有強烈的興趣和科學研究的潛力。
4. 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北京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二、報名申請
1. 網上報名時間:2020 年 10 月 15 日 12:00-11 月 30 日 12:00,請申請人登錄北大研招 網(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進行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網上報名具 體辦法詳見博士研究生報名公告(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報名費用為每個報考志愿 200 元, 須于院系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在北大研招網在線支付;一旦繳費成功,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申請人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院系收到申請人報名材料后,該申請人 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請人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特別提醒如下:
(1)報考類別:非定向(類別填寫錯誤不予錄取);
(2)導師姓名:不需填寫;
(3)英語水平:優(yōu)先填寫時限和成績均符合 2-(6)要求的英語水平信息;
(4)專業(yè)志愿:僅接受一個專業(yè)一個方向的報考信息,多報無效。
2. 提交初審材料:
? 材料形式:紙質版;
? 截止時間: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 前(需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 接收地址:北京大學教育學院教務辦 319 辦公室,010-62751402;
? 快遞要求:僅接收順豐快遞或者郵政速遞 EMS,其他快遞無法接收;
? 材料裝訂格式:第 1-3 項按順序角釘,不入冊;第 4-11 項按順序平面左側膠釘成一 冊;
? 材料清單:(無論是否錄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1)北京大學 2021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 方可在報名網站下載報考登記表,打印后須在第 2 頁和第 3 頁上簽署本人姓名;
(2)兩封專家推薦信,須分別密封并由推薦專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專家須為所 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者,模板下載 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個人陳述(含對報考學科專業(yè)的認識、擬定研究計劃,3000 字左右,模板 下載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需考生本人簽 字);
(4)第 5-11 項材料封面:格式見附件(請?zhí)詈脗€人信息);
(5)北京大學 2021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僅復印件,原件不裝訂);
(6)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請?zhí)峁┮韵轮辽僖环N證明:
1)英語
?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英語水平考試 60 分及以上(2017 年 1 月-2019 年 1 月參加考試);
? 國家英語六級考試 50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以后參加考試);
? 托福 9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參加考試);
? 雅思(A 類)6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參加考試);
? 國家英語專業(yè)八級考試合格證書(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參加考試);
? GRE 成績 310 分及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參加考試);
? WSK(PETS-5)考試合格(2016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參加考試);
? 在母語為英語的國家/地區(qū)參加過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 (2016 年 9 月 1 日之后獲得學位);
2)小語種(只包括學校規(guī)定的法語、德語、日語、俄語)
考生須提供國家級語言考試(中國舉辦或該語言國舉辦)的通過證書或 合格成績單(5 年內取得且至入學時仍在有效期內的,有效期依證明的類型 具體確定,自入學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若該語言國舉辦的語言考 試有不同等級,則須取得最高級別的語言考試通過證書或合格成績單。中國 舉辦的語言考試需達到國家六級水平。
注:獲得過外語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語成績證明。
(7)身份證復印件;職務、職稱證明復印件(僅在職學生提供);
(8)畢業(yè)(在讀)院校的正式成績單原件(提供復印件的同學須在復試時驗證原 件);
(9)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可提供學位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發(fā)表 的學術論文以及其他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等;
(10)其他可以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專業(yè)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發(fā)表出版的作 品、獲獎證書等;
(1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培養(yǎng)單位 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證明信,入學前須補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審核通過 后方可報到注冊;只有學位證書而無畢業(yè)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碩士或博士學位 證書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院校獲得者,報名時須提交由教育部留 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三、選拔方式
1. 初審
教育學院組成專家小組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初審結果及招生計劃, 擇優(yōu)確定進入考核的候選人。
2. 復試
進入復試后,申請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外語水平證明原件等, 供院系核查。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者,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如院系對學歷學位證書或外語水平證明等材料有疑問時, 申請人須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外語水平、邏 輯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個人科研經歷和研究計劃等。
(1)筆試
按專業(yè)分類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如下:
1)時間:2021 年 3 月 6 日
2)考試科目:
a) 高等教育學專業(yè)專業(yè)課科目:高等教育學綜合
b) 教育學原理專業(yè)專業(yè)課科目:教育學原理綜合
c) 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專業(yè)課科目:教育經濟與管理綜合
d) 教育技術學專業(yè)專業(yè)課科目:教育技術學綜合
3)申請人筆試合格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滿分 100 分,筆試合格線請參看面試通 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面試
1)時間:2021 年 3 月下旬
2)面試時須向面試組作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的 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面試滿分 100 分,60 分為及 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 錄取
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 50%。按照總成績排名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經研究生院批 準,公示 10 個工作日。
申請人的初審和復試成績僅對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初審、復試 者,不得錄取。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已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 進行核查,無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還須同時提交由教育部 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供核查。
4、考試時間、地點、筆試名單、面試名單等詳細信息請參照北京大學教育學院主頁通 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違規(guī)處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將按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 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 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監(jiān)督機制
1. 我院將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統(tǒng)一管理。
2. 筆試的命題、考試、閱卷等工作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
3. 面試選拔工作由各專業(yè)(方向)成立專家小組組織進行。
4. 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xiàn)的爭議,報名者可向教育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提出申訴;若仍有 爭議,可向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六、其它事項
1. 學習年限、畢業(yè)就業(yè)、獎助學金、學生住宿等見北京大學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 章;
2. 有關招生指導教師的情況可參閱我院網站有關招生導師的介紹;
3. 本招生說明的內容由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4. 若上級部門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學院將做相應調整, 并及時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詢
教育學院招生信息請查詢北京大學教育學院主頁;
咨詢電話: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2020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