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會學》讀后感
“使你可以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長久”,這是《圣經》舊約中《申命記》的一番話,在社會生產力極度低下的情況下,原始人逐漸產生自我意識,并且把自然現象當作一種世界上的異己的力量,人們?yōu)榱颂幚眍愃啤办`魂”、“神祗qi”“鬼怪”等“超自然力量”,逐漸出現了巫師、祭司以及先知等宗教角色,并逐漸形成宗教體系。由于這種超自然力量無法通過任何具體的意識來掌握或者認知,通常只能透過象征等媒介才能接近,人們便通過大量的象征行為及禁忌規(guī)范來取悅神靈或者驅走邪魅,就比如我們流傳至今的清明節(jié)給老祖宗燒紙錢,在我看來就算是一個典型的韋伯定義下的象征行為。逐漸的,事物超越其內在的效用而“意義化”,人類也企圖借有顯著象征意味的行為以達到現實的效用。
那么宗教中的角色有何區(qū)別呢?韋伯區(qū)分了巫師、祭司以及先知的區(qū)別,巫師為巫術性的自由從業(yè)者,所依賴的是非理性的經驗。祭司有法則規(guī)定的事務,是組織團體的一員,他們在知性上是具有資格來從事一門特殊工作的人,他們代表著體系化與理性化。而先知意指一個擁有純粹個人性卡利斯馬稟賦的人,他基于個人所負使命而宣揚一種宗教叫說或者神之誡命。巫師與祭司的對比在于其職業(yè)的合法性;而先知與祭司則是力量來源的區(qū)別。
在宗教類型方面,韋伯認為,宗教可分為與世界為敵的且以救贖為取向的救贖性宗教和接受現世且試圖適應現實的儀式性宗教。救贖性宗教信仰者所憧憬的是將自己對于世界積極正面的認知,透過某種“生活態(tài)度”展現出來,并且企圖獲得一種信徒的功利成就,例如佛教中對于“富”與“長壽”的追求,再比如基督教中對于彼時潔白再生的追求。在宗教中,他們往往主張無等差的愛和無條件的慈善,亦或是對現實財富的禁欲,他們與世俗權力做對抗,呈現出對現實的普遍反對。而在現世中的典范性虔敬生活與積極努力的盈利活動,在很多人眼中想要并行不悖幾乎是不可能的,儀式性宗教的救贖并不限于所有日常生活中,而是將重點置于儀式中虔敬的一剎那的心境。因此,某種內在的狀態(tài)性的擁有便成為致力求取的目標,并且由于其儀式特殊的“無責任性”,在祭典過后,其對于儀式參加者行為方式的影響幾乎總是微不足道的。
回歸宗教倫理與其他活動之間的緊張性這個問題上,韋伯主要通過6個方面來說明基于救贖理念的救贖宗教與社會各部分的緊張矛盾。緊張性首先表現在這類宗教與既有的共同體之沖突上,例如耶穌曾宣稱,凡是不能背棄父母與家庭而跟隨他的人就無法成為他的門徒,這種救贖宗教渴望以一種類似社會革命的方式建立一種新標準上的共同體,而這無疑使得社會結構遭到質疑和威脅。此種緊張性的第二個方面,是與經濟事項之間的沖突,救贖宗教的禁欲色彩使得獲得利息、高利貸等賺取利益的行為成為不齒行為,因為利益的追求對于宗教人的生活是一種翻天覆地的改變,只有清教倫理克服了這種矛盾沖突,它舍棄了無差別的愛的原則,將勞動本身轉變?yōu)橐环N對神的服侍(而這一點也成了韋伯攥寫《儒教與道教》一書的出發(fā)點)。第三個方面是宗教與政治因素的緊張性,依宗教的立場來看,暴力只會引發(fā)暴力,隨著暴力而來的最好也不過是改造與革命,因此,奮力的爭取正義最終并不會建立起更大的正義,而是在這個基礎上引發(fā)更大權勢的追逐。接著是宗教對于藝術的嚴苛要求,神秘的宗教意識一般而言與類似舞蹈、音樂、儀式等藝術形式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但隨著為藝術而藝術的觀念興起,藝術本身的性質便發(fā)生了改變,這是由于藝術創(chuàng)作者以及普羅大眾意識到藝術創(chuàng)作乃是一種人間性的活動,而在宗教人眼中,藝術的實際意義是由宗教行為所定義的,所以自然無法接受其作為一種自主自覺的領域并且企圖創(chuàng)造出自身的價值。最后兩項緊張關系分別是宗教與性愛和知性的關系,宗教意識與性愛對立不難理解,因宗教的禁欲在根本上將舍棄性關系作為自制的一個條件;而隨著基于數學的實證科學的發(fā)展,宗教發(fā)現自身的力量被一種驅魅的學科所壓制,這使得宗教越來越被貶低為要求“理智的犧牲”的一種非理性或反理性的力量。
可以說隨著試圖解釋歷史發(fā)展的世界觀的興起,宗教就已經失去了其解釋存在之終極意義的獨占權,但信仰在本質上與僅接受真理有所不同,它具有強烈的個人主義色彩,這使它不僅僅是一種學習的形式,而且也是一種對上帝許諾的信心,從這句著名的話中可以充分感受到它的特點:我相信它,不是因為它悖理,而是完全因為它悖理(就像我們今天說,我知道這么做不對,但我就是要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