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培訓學校房屋抗震安全檢測鑒定機構(出具檢測報告)
建筑物安全性鑒定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科技含量較高的工作,由于建筑物建設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很多,涉及到的部門不少,如建設場地的地質勘察、建筑物的規(guī)劃審批、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建筑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但本文主要探討建筑物結構安全性鑒定工作中的有關技術問題。
房屋的抗震鑒定主要從房屋高度和層數、墻體實際材料強度、結構體系的合理性、主要構件整體性連接構造的可靠性、局部易損構件自身及與主體結構連接的可靠性和抗震承載力驗算要求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某些房屋建筑物由于其設計和施工、使用方法、自然條件侵蝕、使用年限等原因的影響,其安全性尚有待評定。特別是某些正在建設施工中的建筑,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其內部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損傷,為此,對房屋建筑進行安全性的鑒定是非常有必要的。
結構檢測是指通過現場的采樣和檢測,對取得的數據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對比,來評定建筑質量和性能的工作。使用結構檢測的方法來進行房屋安全性的鑒定,能夠對房屋的建筑質量、安全性和耐久性等作出正確的評價。

房屋質量綜合檢測主要適用于優(yōu)秀歷史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它需要進行全面檢測的房屋。房屋質量綜合檢測應通過對房屋建筑、結構、裝修材料、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測,建立和完善房屋檔案,全面評價房屋質量。

1、檢測依據,包括標準規(guī)范、圖紙資料、委托單位與主管部門要求等;
2、對優(yōu)秀歷史建筑,應注明房屋的保護類別和保護范圍、內容、要求以及重點保護部位;
3、建筑與結構概況,宜包括現存圖紙狀況,建筑特色與風格,建筑環(huán)境,建筑立面、層高、平面布局與功能,基礎形式、結構體系、構造特點等調查分析;
4、房屋歷史沿革和使用、維修改造情況,房屋歷史沿革調查宜標明文獻來源,房屋使用、維修改造情況調查宜查明現有建筑與原有建筑之間的差別;
5、建筑物以后的使用要求、建筑結構改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