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65測試 鉛含量的限制要求更新
美國加州65測試 鉛含量的限制要求更新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飲用水與有毒物質提案》,是一項于1986年經(jīng)加州居民投票通過的提案。該項提案要求加州政府建立一份已知具有致癌、致先天畸形或生殖毒性危害的化學物質清單。加州65提案清單于1987年首次發(fā)布,現(xiàn)已涵蓋了約900種化學物質。
自1987年起,鉛被列為一種已知會致先天畸形或生殖毒性危害的化學物質,且自1992年起,鉛被列為致癌物質。除非獲得特別豁免,否則自1988年2月起,在加州經(jīng)營的公司在有意和已知將任何人暴露于所列化學品之前,必須提供一個“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鉛及其化合物可用于各種消費品,包括電纜護套、陶瓷器皿、玻璃器皿和類似產(chǎn)品、兒童產(chǎn)品、油漆、含乙烯基部件的產(chǎn)品、人造革或黃銅材料以及顏料。
多年來,鉛和鄰苯二甲酸酯一直是消費品中最受關注的目標。含有這些化學物質的產(chǎn)品占大多數(shù)已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
總結了多份加州65提案中關于含鉛消費品的和解協(xié)議。值得注意的是,多個方案都要求重新調整可釋放鉛(采用NIOSH 9100)和鉛含量,或使用加州65警告標簽作為替代方案。
產(chǎn)品鉛含量限制要求:
黃銅軟管維修接頭≤ 100 ppm,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黃銅信箱合金≤ 300 ppm,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青銅抽屜把手≤ 90 ppm 和 ≤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帶外部裝飾的陶瓷寵物碗產(chǎn)品表面的裝飾、彩繪、設計和/或標記:
≤ 90 ppm 和 ≤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潛水壓鉛≤ 90 ppm 和 ≤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高爾夫球墊≤ 90 ppm,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帶PVC把手的手提行李秤≤ 90 ppm 和≤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銅管樂器使用的吹口≤ 100 ppm,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多用途購物車袋≤ 90 ppm 和≤ 1.0 μg (NIOSH 9100);
咬鉛鉛墜≤ 90 ppm 和 ≤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
寵物牽引帶≤ 90 ppm 和 ≤ 1.0 μg (NIOSH 9100) ,否則加貼警告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