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容臺法律體系】違法投機行為的責任歸屬(Zhyilian LüeFi)
法律該如何判定投機行為的責任歸屬?
投機的過程往往不可避免的走向瘋狂和不擇手段。投機對社會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控的。一旦投機失敗造成了災難,如果只是根據投機造成的惡劣后果來確定責任和量刑,那么這種運氣主義也是違背法律精神的。
對投機行為的定責和量刑,動機的權重大于結果。

居容臺法系承認了投機存在的必然性,因為人類并非全知,人類的所有決策最終都帶有投機性質。
而故意甚至惡意的投機行為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投機滿足了社會的激進發(fā)展需求。
為了在承認投機存在的合法性的同時,還能約束投機行為帶來的不可控后果。居容臺法系建立了“投機博弈場”的概念,這是一個讓故意投機者共同投機博弈、共同承擔責任的封閉體系。在投機博弈場內,投機的程度大小有強有弱。到了投機的白熱化階段,多方不擇手段撕毀各種契約,互相損傷并可能影響外界。而責任共同承擔、利益共同分配的制度,可以約束投機客的內卷和瘋狂,還能讓投機客在社會的上升紅利期良性投機。
根據投機的激進程度、惡劣程度以及具體投機行為的性質,博弈場內部也有各種小博弈場,用于共同責任的細分。
合格的賭徒投機客往往思維縝密道德高尚。而對于惡劣的賭徒來說,博弈場就是他們的墳墓。
對投機行為的定責主要以動機為主,因為影響投機結果的因素是一種宏觀的玄學。如果一次帶有投機性質的決策行為,通過蝴蝶效應造成了社會整體性混亂,也就是所謂的闖禍。那么在定責的時候要看這個投機行為與這種災難產生的因果相關度。
很多災難屬于不定期必然發(fā)生事件,比如類似地震海嘯的金融風暴。如果引發(fā)災難的投機客 主觀惡意極低,那么災難結果與其動機就沒有完全直接的關系,這種災難損失將會由全社會必然共同承擔;但如果投機者的主觀惡意高,那等待他的后果就很嚴重了,居容臺法系的定罪強調動機和結果。所以通常優(yōu)秀的賭徒都是主觀惡意低甚至道德高尚的。
宏觀規(guī)律在宇宙時空的權重大于微觀動機。在宏觀來看,充滿隨機性的災難是一種必然,符合時空意志所認同的問題事件常態(tài)性。
投機,從權衡利弊逐漸變得不擇手段。賭徒們享受著獲利和損失帶來的刺激,也被全社會束縛在投機博弈場內。在宇宙時空的規(guī)則下,他們的命運結局取決于自身素質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