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該文于1919年11月23日刊印于《大公報(bào)》上。之前著有《對于趙女士自殺的批評》、《趙女士的人格問題》、《“社會萬惡”與趙女士》等文批駁傳統(tǒng)倫理、包辦婚姻等問題。趙女士即趙五貞,因反對嫁給富商吳年大而自殺?!斗亲詺ⅰ肥悄贻p教員對于“自殺”問題的總闡述,也是他一生中為數(shù)不多的關(guān)于“自殺”的看法。
選自《早期文稿》第390-3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