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枝的案子又出問題了。這位老法律援助律師已經(jīng)涉嫌職務犯罪。
劉榮枝的委托律師之一熊大再次在其個人社交賬號上發(fā)布現(xiàn)場視頻,指出劉榮枝案一審法律援助律師可能涉嫌職務犯罪共犯;同時,他表示,江西警方委派法律援助律師也是違法的。

熊達律師解釋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達到一定人數(shù)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gòu)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其中,第四類人員是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員。
老容止顯然屬于這種人,上面提到的法律適用于她的情況。
然而,法律援助律師介入的前提是什么?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他沒有委托辯護人。當時,容止的家人立即委托律師在北京為他辯護。那么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根本就不應該啟動法律援助律師介入的程序。
法律援助律師由國家基金資助。他是公共資源,是納稅人花的。不是說任何人想用就可以用,也不是說不問對方有沒有能力委托律師就可以隨意分配。
只要你能夠委托律師,你就可以停止使用法律援助律師。老容止沒有資格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更有甚者,在沒有任何申請的情況下,一審法檢和公安機關主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gòu)為她指定了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不按規(guī)定介入的法律援助律師也是這一違法犯罪行為的幫兇。

為什么法律上有這樣的規(guī)定?實際上是為了防止被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與相關執(zhí)法人員私下勾連,操作職務犯罪,從而造成一些冤假錯案。
比如法律援助律師對舊案的不規(guī)范介入,也會讓一些關注本案的人,尤其是她的家人,懷疑一審是否有貓膩。
舊的死刑復核還在進行,但通過熊律師的分析,一、二審中的許多不規(guī)范、不合理的地方也暴露出來,讓很多人對本案判決的準確性失去了信心。

老容止事件似乎遠未結(jié)束。
目前,劉容止的死刑復核能否順利通過還只是一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