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料記錄:魏書7
第35處,官員上奏說,“現(xiàn)在戰(zhàn)爭未停止,可以在立秋舉行閱兵式,承繼漢朝體制?!边@條建議得到了批準。
《魏書》:有司奏:"四時講武於農(nóng)隙。漢承秦制,三時不講,唯十月都試車馬,幸長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陳進退,名曰乘之。今金革未偃,士民素習,自今已后,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治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奏可。
第36處,介紹了奉常、宗正官的情況。奉常就是太常。
《魏書》:始置奉常、宗正官。
《集解》:奉常,即漢之太常。黃初元年,改奉常為太常。
第37處,說曹操親自擊鼓,發(fā)布命令。
《魏書》:王親執(zhí)金鼓以令進退。
第38處,收錄了又一則曹操的命令,表明“唯才是舉”的決心。另外說,設(shè)立了衛(wèi)尉。
《魏書》:初置衛(wèi)尉官。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yè),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奏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zhàn);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zhì),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shù):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第39處,還有一則曹操發(fā)布的命令,表明曹操撫恤民眾的情懷。
《魏書》:"去冬天降疫癘,民有凋傷,軍興於外,墾田損少,吾甚憂之。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已上無夫子,若年十二已下無父母兄弟,及目無所見,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無妻子父兄產(chǎn)業(yè)者,廩食終身。幼者至十二止,貧窮不能自贍者,隨口給貸。老耄須待養(yǎng)者,年九十已上,復(fù)不事,家一人。"
第40處,就是《魏武帝紀》全部引用的《魏書》了,大致是夸曹操用兵如神、勤奮好學、才思敏捷、武功高強、多才多藝、勤儉節(jié)約
《魏書》:太祖自統(tǒng)御海內(nèi),芟夷群丑,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shè)奇,譎敵制勝,變化如神。自作兵書十萬馀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事又手為節(jié)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與虜對陳,意思安間,如不欲戰(zhàn),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zhàn)必克,軍無幸勝。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于禁、樂進於行陳之間,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nèi),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馀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shù)。是以創(chuàng)造大業(yè),文武并施,御軍三十馀年,手不舍書,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jīng)傳,登高必賦,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嘗于南皮一日射雉獲六十三頭。及造作宮室,繕治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雅性節(jié)儉,不好華麗,后宮衣不錦繡,侍御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納,茵蓐取溫,無有緣飾。攻城拔邑,得美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勛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四方獻御,與群下共之。常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shù),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預(yù)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