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四類寫作文體
一、記敘文
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nèi)容的一種文體。
1、記敘文的分類
(1)從內(nèi)容及表達方式分
①簡單記敘文;②復雜記敘文。
(2)從寫作對象的不同分
①以寫人為主的記敘文;②以敘事為主的記敘文;③以寫景為主的記敘文;④以狀物為主的記敘文。
二、說明文??
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用來介紹或解釋事物的狀態(tài)、性質(zhì)、構造、功能、制作方法、發(fā)展過程和事理的成因、功過的一種文體。
1、說明文的分類
(1)從說明對象(內(nèi)容)分
①實體事物說明文;②事理說明文;③科學小品文。
(2)從語言表達方式分
①平實說明文;②文藝性說明文。
2、說明文的特點
(1)內(nèi)容上具有高度的科學性
(2)結構上具有清晰的條理性
(3)語言上具有嚴密的準確性? ??
三、應用文??
應用文是一種切合日常生活、工作及學習的實際需要,具有一定格式、篇幅短小、簡明通俗的實用文體。? ??
1、應用文的分類
(1)書信類
一般書信、專用書信(感謝信、表揚信、慰問信、介紹信、公開信、證明信、申請書、建議書、倡議書、聘請書)、電報、匯款
(2)筆記類
日記、讀書筆記
(3)公文類
通知、通報、報告(調(diào)查報告、科學報告)、請示、計劃、總結、會議記錄
(4)宣傳類
廣告稿、演講稿、板報、新聞、通信、產(chǎn)品說明書
(5)告示類
啟示、海報
(6)禮儀類
請柬、祝辭(賀信、賀電)、唁電、唁函、
(7)契據(jù)類
條據(jù)(收條、借條、領條、欠條、請假條、留言條等)、合同(協(xié)議書)、公約、
(8)傳志類
傳記、地方志、家史(校史、村史)
四、議論文
議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方式,通過事實、擺道理,直接表達作者的觀點和主張的常用文體。
1、議論文的分類
(1)按內(nèi)容目的分:
①一般性政論文;②評論;③雜文(隨筆、雜談、筆記);④讀后感。
(2)按論證方式分:
①立論文;②駁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