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三(紀(jì)昀)
2020-05-16 07:02 作者:actionlong | 我要投稿

明崇禎末,孟村有巨盜肆掠。見一女有色,并其父母系之。女不受污,則縛其父母加炮烙,父母并呼號慘切,命女從賊。女請縱父母去,乃肯從。賊知其紿己,必先使受污而后釋。女遂奮擲批賊頰,與父母俱死,棄尸于野。后賊與官兵格斗,馬至尸側(cè),辟易不肯前,遂陷淖就擒。女亦有靈矣。惜其名氏不可考。論是事者,或謂女子在室,從父母之 命者也。父母命之從賊矣,成一己之名,坐視父母之 慘酷,女似過忍;或謂命有治亂,從賊不可與許嫁比。父母命為娼,亦為娼乎?女似無罪。先姚安公曰:此事與郭六正相反,均有理可執(zhí),而于心終不敢確信。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
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傳馬肝有毒,食之致死,比喻不該研討的事不去推究,出自《漢書 轅固傳》:“曰:‘食肉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其味也;言學(xué)者毋言湯武受命,不為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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