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力那么差,M1卡賓槍為啥非得使用圓頭彈而不是尖頭彈
這篇同樣是大寶貝們給我提的問題,源自于抗美援朝戰(zhàn)場上雙方都有吐槽M1卡賓槍的子彈威力太弱,有時候甚至打不穿厚棉衣。
首先我得說,M1卡賓雖然威力相比M1加蘭德弱不少,但好歹膛口初速有610m/s,動能有1300焦耳,和打.357馬格南彈的杠桿步槍類似。相比9mm手槍彈,托卡列夫手槍彈的500焦耳高了一倍多,所以打不穿棉衣這事兒肯定是夸張且離譜的。
但M1卡賓的穿透確實比步槍差,這是事實。尤其是在叢林里,子彈打不穿樹木這類情況又很常見,而且它一般也就200米之類的干活,再遠存能就不行。那么為啥美軍當年不給他設計一種初速更高,穿透更強的尖頭彈捏?
先說答案,M1卡賓有尖頭彈,如圖所示。
不過這不是用來作戰(zhàn)的,而是用于測試槍支用的高壓彈。那么問題回到原點,為啥M1卡賓槍不開發(fā)尖頭彈,我覺得這得從兩方面來說
一、子彈原本的設計就沒考慮尖頭
首先M1卡賓槍是二戰(zhàn)前美國開發(fā)的,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軍械部研發(fā)一種“輕型步槍”,理由是M1加蘭德步槍太長太重,而M1911手槍的作戰(zhàn)效能又太拉跨(再重申一遍,手槍壓根不適合用來作戰(zhàn)),所以部隊需要一種起碼比加蘭德輕一半,精度和射程又要比M1911好的多的輕便武器來裝備支援部隊(比如機槍手、迫擊炮手乃至傘兵等)
很顯然,這種輕型步槍肯定不能上標準的全威力步槍彈,否則重量下不來。也不能用手槍彈,否則射程達不到標準。而溫切斯特公司早年開發(fā)過一種自由槍機原理的半自動步槍——溫切斯特M1905,它使用的.32WSL步槍彈似乎恰好能滿足這個要求。
那么說干就干,溫切斯特公司立馬就基于.32WSL開發(fā)了用于“輕型步槍”項目的.30卡賓彈
M1卡賓彈和.32WSL↑
然后問題就好解釋了,M1卡賓彈并不是一種全新設計的彈,而只是一種基于.32WSL的老彈翻新,雖然口徑和彈頭設計等細節(jié)上有改動,但它本質(zhì)依舊是一種直筒型的圓頭獵彈,它的彈頭長徑比比較低,如果一定要設計成尖頭彈的話,整個彈頭重心就會偏后,發(fā)射時會導致彈頭出膛就翻滾,到時候啥都打不中。
二、構型和初速決定了這貨不適合玩尖頭
我先摘一段中華創(chuàng)傷醫(yī)學書中的原話
“手槍彈彈頭呈鈍圓形,彈道系數(shù)較小,飛行阻力大,減速快,穿入組織能力差,但傳遞能量較多,近距離致傷能力強
步槍彈彈頭多為尖型,彈道系數(shù)大,飛行阻力小,減速慢,穿入組織能力強,由于尖頭彈長徑比大,在阻力作用下容易翻滾和失穩(wěn),增加阻力面積,消耗能量多,增大殺傷效果?!?/p>
咱們再看.30卡賓的彈頭和.30-06步槍彈(M1型)的彈頭,可以發(fā)現(xiàn)這兩的長徑比有很大的區(qū)別。
結合創(chuàng)傷醫(yī)學的中的解釋,步槍彈主要依靠翻滾殺傷,而高長徑比入體翻起來之后才能有效的擴大殺傷彈道。然而.30卡賓這種低長徑比的彈入體之后即便是翻滾了也就那么回事兒。
更何況,翻滾需要較高的初速,但.30卡賓才600m/s出頭,擊中目標之后本來就不容易翻滾,那還要啥尖頭?
所以說,咱們不應該把M1卡賓看作一款戰(zhàn)斗武器,而是當成單兵自衛(wèi)武器。一款比手槍好用的多,又比步槍輕便的自衛(wèi)武器。彈頭侵徹力、有效射程啥的不是它主要關注的點。
舉個栗子:
某天湯姆和吉米、杰克蹲在一個散兵坑里操著M1919A4機槍朝著對面突突突,這會兒一波日軍從右側(cè)繞了過來。吉米操起了輕便的M1卡賓就朝右側(cè)啪啪啪的打空了15發(fā)彈匣,暫時壓制了日軍的勢頭。同時呼喊著湯姆趕緊把機槍調(diào)個頭。
而杰克這會兒操著M1卡賓躍出散兵坑,朝左側(cè)駐防的2排趕去報告情況請求支援,邊跑還能邊超日軍方向開槍。
這才是M1卡賓的正確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