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交往 禮尚往來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后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运o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又問到交際問題。交際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友道、臣道的交往范圍較嚴謹,而交際的范圍則廣泛,是指人與人之間交往,屬于一般普通性的,不一定是君臣、朋友之間的交往。 萬章問:一個人與他人交際,應(yīng)該采取什么樣的心理狀態(tài)?換言之,該以什么心理去與人交往? 孟子說: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有恭敬的心理,不要兒戲,不要馬虎,不只是表面打躬作揖的禮貌,要出自內(nèi)心的恭敬誠懇。 萬章再問道:“卻之卻之為不恭”,這句話是什么道理? 現(xiàn)在我們流行兩句成語,所謂“卻之不恭,受之有愧”,如果只講這兩句成語,是很有趣的。例如,你送食物來給我吃,我說:“受之有愧,卻之不恭”吃你的,我難為情;不吃呢,對你不恭敬。還是吃掉吧! 卻之不恭的道理,就是這樣,有時過分的推辭,與輕易地接受一樣,都是不恭。我們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經(jīng)常會遇到中國文化中“受之有愧,卻之不恭”的情形。每當收到人家東西的時候,接受嘛,心里難過,為什么又花錢買禮物送來?退回去吧,他又會多心。這種時候,就是“卻之不恭,受之有愧”。 孟子與萬章在這里討論,不談“受之有愧”,只討論“卻之不恭”的問題。要看送來的東西,是否合理,是否合禮;如果不合禮儀或不合道理,就要“卻之”,不能接受。譬如一位小姐,認識一位男士,見面一兩次,這位男士就送一枚戒指,硬拉小姐的手指給她帶上。這時這位小姐是“卻之不恭”呢?還是“受之有愧”呢?這就要慎重考慮了。如果既不合理,又不合禮,當然婉謝退回,甚至還拂袖而去,罵他魯莽。這種事,卻之才是恭的,受之倒是不恭的。所以恭,不只是外表的恭敬態(tài)度,更是內(nèi)心的莊嚴,對自己重視,對朋友尊重。 孟子說交際的原則要“恭”,但是萬章馬上針對這個觀念提出一句“卻之不恭”來問老師,究竟是何道理。 孟子答復(fù)他說,“卻之不恭”這句話是用在“尊者賜之”的場合,也就是當長輩、長上有賜贈時,不可拒收,所謂“尊者賜不敢辭”也,否則便是“不恭”。當然,應(yīng)用這個原則,還要考慮兩點,一是對方是否為“尊者”長輩;二是在收受之前應(yīng)在內(nèi)心考慮一下:“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即如果我收受了,是合“義”、“理”呢,還是不合呢?經(jīng)過考慮,如果認為不收受就是不恭敬,那么就不可再推卻了。 其實,這第二個原則也是一般的收受原則,如果是合禮的尊者之賜,所謂“尊者賜,不敢辭”,就要收下。年輕人遇到伯、叔等父執(zhí)長輩,送給東西,不能退回給他說:我不要,這樣?xùn)|西我已經(jīng)有了。如這樣說,多掃長輩的興,所以自己實在已經(jīng)有了三件,還是不可以說出來,因為長輩是以為這是好東西才賜給你的,那就收下來,讓長輩高興一下也是好的。甚至可以學(xué)現(xiàn)代西方人的規(guī)矩,收到別人的禮物,當眾拆開來,讓大家都能欣賞,雖然自己已經(jīng)有了,或者并不適用,也要表示自己正急需這樣?xùn)|西,而且稱贊它的美好。 他們師生二人,就一直針鋒相對講下去,像在打機鋒。 萬章繼續(xù)說:拒絕收受別人的饋贈,似乎不太好做,自己心里判斷著“其取諸民之不義也”,如果接受不合禮不合義,或是東西來路不明的話,那么是否可以心中雖拒絕,口頭不說出拒絕的真正理由,以“他辭”,委婉地加以拒絕。是否可以這樣呢? 孟子對這疑問似乎沒做正面回答,只是提出孔子的做法“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來說明。事實上等于告訴他的學(xué)生,對于動機不純的交往,來路不明的東西,對于一切不義之財,都是不合“道”、不合“禮”的,那就斷然拒絕吧,何必扭扭捏捏以“他辭”去拒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