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鳧楚乙《南史》
越鳧楚乙 《南史·顧歡傳》 【原文】 昔有鴻飛天首,積遠(yuǎn)難亮,越人以為鳧,楚人以為乙。 人自楚、越,鴻常一耳。 【今譯】 從前,有一只鴻雁在極高極遠(yuǎn)的天空飛翔(昔有鴻飛天首,鴻:大雁,天鵝一類飛禽的泛稱)。 因?yàn)樘h(yuǎn)(積遠(yuǎn)),人們看不清楚(難亮,亮:這里作動詞,看清楚)。 一個(gè)越人說是野鴨子(以為鳧,鳧:野鴨),一個(gè)楚人說是小燕子(以為乙,乙:燕子)。 人盡管可以有楚越之分,人有楚國人和越國人之間的分別(人自楚越),但鴻雁總是一樣的鴻雁,并沒有改變(鴻常一耳)。 【賞析】 越:春秋時(shí)期的國名,在今浙江省一帶。 楚:春秋時(shí)期的國名,在今湖北、湖南一帶。 “越鳧楚乙”同樣一只飛鴻,有人認(rèn)為是野鴨,some take the swan as a wild duck,有人認(rèn)為是燕子 some take it as a swallow. 比喻說法不同而實(shí)質(zhì)無異。 “越鳧楚乙” 比喻由于主觀片面,對于事物認(rèn)識不清而判斷錯(cuò)誤 have a wrong judgement due to one's subjective view. 它說明,不管人們主觀上怎么說,客觀事物的存在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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