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徽豐元鋰能科技公司致死事故,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公司被處罰
中國基建報訊(郭政新 報道)今日(5月23日),本報從信用中國(安徽安慶)官網(wǎng)獲悉,安徽豐元鋰能科技有限公司年產(chǎn)5萬噸鋰電池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生產(chǎn)基地項目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致死事故,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作為總承包單位,對該事故負有責任。安慶市應急管理局于近日對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人民幣29000元(貳萬玖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據(jù)了解,2022年9月25日下午15時30分許,安徽寶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豐元鋰能科技有限公司年產(chǎn)5萬噸鋰電池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生產(chǎn)基地項目施工時發(fā)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作為總承包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未能有效監(jiān)督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
依據(jù)《安全生產(chǎn)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安慶市應急管理局對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人民幣29000元(貳萬玖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處罰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200170644116B,法定代表人李光明。據(jù)愛企查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ELECO)公司成立于1962年,位于古都開封,是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CNCEC)(股票代碼:中國化學601117)的全資子公司。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化學”)成立于2008年9月,由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作為主發(fā)起人,聯(lián)合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共同發(fā)起設立,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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