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辦理 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證書辦理條件

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辦理
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證書辦理條件
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需要準備的材料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和暫定級。壁畫、石窟寺和石刻保護等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施工資質單獨核定。其中,一級資質和壁畫、石窟寺、石刻保護等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施工資質的審定、資質證書頒發(fā)和資質年檢工作由國家文物局負責。二級及以下級別資質審定、資質證書頒發(fā)、資質年檢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負責。資質申報、審定工作一般每年一次;年檢每年一次。
凡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申請并取得《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證書》,方可承擔相應等級、業(yè)務范圍的工程。
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需要的條件:
(一)法定代表人與專業(yè)人員均熟悉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具有較強的文物保護意識,遵循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科學理念、行業(yè)準則和職業(yè)操守。
(二)經(jīng)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法人單位,獨立承擔完成不少于10項、工程等級為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工程質量合格,通過驗收。
(三)近3年內完成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中,沒有發(fā)生文物損壞或人員傷亡的重大責任事故。?
(四)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不少于3人;其中,每一項業(yè)務范圍都應有1名以上具有相應從業(yè)范圍的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
(五)具有10名以上文物保護工程施工技術人員。
(六)具有文物保護工程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裝備。
(七)有健全的技術、經(jīng)營管理制度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對工程質量、進度、造價等能進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二、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需要準備的材料
1、關于二級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證書的申請函;
2、主管機關頒發(fā)的單位法人證書或文件;
3、法定代表人簡歷、任職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4、技術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簡歷、任職文件、職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5、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職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6、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護工程合同及驗收評估資料;
7、審批機關認為必須的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壁畫、石窟寺和石刻保護等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施工資質除應具備上述相應的資質條件以外,還應具有掌握相關特殊技術的專業(yè)人員和必要裝備。申請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五年以上,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三年以上,并經(jīng)培訓、考核合格、審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