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對貝克萊“存在即感知”的思考
在舊電腦里翻出了我在大學時寫的一篇哲學校選課的期末作業(yè),雖然不夠客觀,感覺還是挺有意思,發(fā)上來看看。可能現(xiàn)在我已經(jīng)不會像以前那樣思考了。
原文,一字未改。
問題:貝克萊認為“存在即感知”,你贊同嗎?
開門見山,貝克萊的“存在即感知”顯然不能被駁倒,而我也的確贊同這個觀點。
“存在即感知”完整地說,應該為“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兩個部分,更精確一點,這個存在是“精神之外”。貝克萊認為,雖然精神不能被感知,但它確實存在。和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觀點相似,當我們感知到觀念時,事實上已經(jīng)自然地承認了“我”的一個精神實體的存在。
在貝克萊眼中,物不過是觀念(在此處接近“屬性”)的集合,觀念以外不存在任何事物。對于一朵花來說,我通過看、摸、聞等方式來確定它是一朵花,但如果取消這朵花用以看摸聞的觀念,我又何從得知它是一朵花?進一步講,這朵花何以成為一朵花?沒有不存在屬性的事物,物作為認識客體時必然通過觀念證明自己存在。
由于觀念不能獨立存在,必然需要一個主體來感知這些觀念。洛克將物的性質(zhì)分為第一性質(zhì)(形狀、廣延等)和第二性質(zhì)(顏色、溫度等),而貝克萊否認這種區(qū)分。對于一朵紅花來說,人不可能單純地看到紅色,而只能看到某一或數(shù)塊紅色,但同樣的,人也不能單純地看到廣延,而只能看見紅色的廣延。這兩種性質(zhì)本質(zhì)上都是視覺、觸覺等感知工具在人的精神參與下,互相關系中形成的經(jīng)驗。因此說,感覺的對象不是外物,而是觀念,世界也是由主觀經(jīng)驗所構(gòu)建。以上便是整個命題中“被感知”的部分。
同理,對于那些我們無法感知到的事物,我們是無法知道它是否存在的。反過來說,人若想知道某個物是存在的,就必須先感知這個物的觀念,而不可能跳過感知觀念去知曉物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該命題與王陽明心學中“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的觀點雖有相似之處,但貝克萊明顯比王陽明溫和得多。按貝克萊的說法,未感知到這朵花,并不意味著這朵花不存在,只是不知道它是否存在。
但如果是這樣,那必然會有部分觀念是尚未被我們所感知的——譬如宇宙這種對于當時人來說根本無法理解的存在,一定有另一種主體感知這些觀念,而這個主體需要是“一個無處不在、永恒無限的心靈,知曉萬物,理解萬物”,也就是所謂的上帝。此為命題中“感知”的部分。
為了回答一些疑點,我假設一位質(zhì)疑此命題的小王。
一、物是觀念的集合。小王問:“照這么說,物豈不是虛無縹緲嗎?”對于貝克萊說,何止是虛無縹緲,物這個認識客體直接被取消了。當“虛無縹緲”這個念頭產(chǎn)生時,我們實際上已經(jīng)重新陷入到常識中去,不能正確理解觀念。
小王又問:“我承認,沒有不存在任何觀念的事物。但像空氣這種五感都不能直接感知的物,古人是如何得知其存在的?”我相信,經(jīng)驗論者決不會同意芝諾提出的悖論??諝馐沁\動的,而氣的流動,古人稱之為“風”。而風可以通過觸覺感知,古人以此判斷氣的存在。
二、精神不可被人感知,但確實存在。小王問:“按貝克萊的說法,人又如何斷言精神的存在?”貝克萊的思想受到了笛卡爾一定的影響。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觀念依賴認識主體的感知而存在,那認識主體的感知能力從何而來?這與休謨“人通過經(jīng)驗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觀點不矛盾。我們通過不斷地感知外物或是自身,確信是精神的存在使得感知成為可能。
三、人無法確定自己無法感知的事物是否存在。小王問:“你看了眼眼前的這朵花,然后閉上眼睛,不再接觸它,難道會不知道它是否存在嗎?”雖然說我已經(jīng)通過那一眼感知到花的存在,但在我不感知這朵花的時間內(nèi),無論長短,我都不可能知道這朵花的狀態(tài)。僅僅憑腦中的印象而不是靠經(jīng)驗感知去判斷對象是否存在,顯然是不可取的。
小王又問:“但存在是一個過程,如果這朵花的狀態(tài)要發(fā)生變化,必然需要時間。如果感知中斷的時間小于這個變化的時間,不就可以知道這朵花存在了嗎?”我不打算用赫拉克利特的“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來反駁,小王的這種說法,是拿出了一種毫無緣由的“變化”時間,并比較兩種時間的長短,這本來就很奇怪了——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控制不感知這朵花的時間,但我既然已經(jīng)停止感知,我又怎么知道這朵花變化的時間比這段時間長呢?
小王追問:“我們難道不能假設變化的時間確實更長嗎?”可以這么假設,但那又如何呢?倘若我在停止感知前就已經(jīng)明白這種假設,我將形成“花會在我不感知時保持存在”的觀念,在不感知時去談“存不存在”的問題,不就毫無意義嗎?倘若我是在不感知花時接受到這樣的暗示,豈不是讓我又形成了新的觀念嗎?那樣一來,我的確可以判斷花是否存在,但在那之前,我已經(jīng)因為新觀念的形成而不再處于無感知的狀態(tài)了。這意味著,假設可以做,但我不能夠了解這個假設,那么假設其實毫無作用。
四、感知的對象是觀念而非外物。小王問:“那假如你不知道這朵花,但你可以想象有這朵花存在,而這朵花不需要你在旁邊感知它?!边@就是對“存在即感知”的一個經(jīng)典反駁,旨在證明感覺的對象是外物而非觀念??蓪嶋H上,在我開始想象時,我就已經(jīng)開始在心中構(gòu)成這朵花的觀念了。如果要讓我不構(gòu)成花的觀念,而僅僅去想象其存在本身,這就好比讓我去想象康德口中的“物自體”一樣,去想象一個擁有千差萬別的表象的對象的存在,又硬要把它當成是一朵花,這顯然不能被接受。我無論如何也不能夠在沒有觀念的情況下去想象一朵花。按照貝克萊的原話,“當我們盡力設想外物存在時,我們?nèi)匀恢徊贿^在設想我們自己的觀念而已?!边@種例子只能證明人有在心中構(gòu)成觀念的能力,而不能證明思想的對象可以在心外存在。
五、上帝的精神無限,可以感知人所無法感知的觀念。小王問:“存在即感知的命題,離不開上帝的存在,引入上帝不就是在回避問題嗎?”貝克萊與萊布尼茨不同,萊布尼茨說上帝存在,是為了證明他“前定的和諧”的觀點,是把“上帝”作為無法解決的問題的保證,應了黑格爾對上帝“大陰溝”的評價。但貝克萊口中的“上帝”是被推演出來的——由于尚有未被人的精神感知的觀念,那么除了精神以外,必然有“一個無處不在、永恒無限的心靈,知曉萬物,理解萬物”的主體去感知包括這些觀念內(nèi)的所有觀念,而這個主體并不一定是上帝,只是在當時人觀念中習慣稱之為上帝。因而在貝克萊這里,上帝不是推論的保證,而是推論的結(jié)果本身。如果不能夠推倒前半部分的“存在即被感知”,就不能夠質(zhì)疑這個“理解萬物”的主體。
小王問:“我可以用馬哲反駁這個觀點嗎?”在我看來,馬哲對“存在即感知”的反駁根本不能算反駁,用“說教”這個詞或許還更合適些。我無意對馬哲表示不滿,只是它的確不適合用來解釋這個觀點。
由此看來,“存在即感知”的確是駁不倒了。但不能否認的是,隨著經(jīng)驗原則逐漸拋棄“凡有屬性,必有實體”的常識世界觀,經(jīng)驗論距離現(xiàn)實世界愈發(fā)遙遠。不論“存在即感知”的觀點多么牢固,貝克萊的其他思想成果與之結(jié)合,最終引向了認識客體的消失(觀念不能與客體符合,第一二性質(zhì)不能區(qū)分,且觀念也可以用來解釋觀念,認識客體因而不需存在),而到了休謨那里,“我”也成為了經(jīng)驗感受的結(jié)果,認識主體亦不復存在?!罢J識源于經(jīng)驗”的經(jīng)驗原則,到終點居然演變?yōu)椤敖?jīng)驗也獲取不了知識”。經(jīng)驗論以懷疑論作結(jié),實為可惜,卻也必然。
不過,如果單獨把這個觀點挑出來看,盡管它不符合常識世界觀,卻也沒有脫離現(xiàn)實。一個人確實在循序漸進的感知中逐漸認識到各種事物的存在,從而形成對世界的認識,雖然對各個人來說,表象世界是不同的,但仍能通過信息的交換構(gòu)建出世界,這沒有不妥。而對于上帝的引入,我覺得也完全能接受,只是我不會稱之為上帝,而只是理解其為永恒無限的心靈。實際上,上帝是否存在,仍然是一個得不出結(jié)果的問題,一般人往往只用意識形態(tài)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并不認為世界真的像佩利所言那般完美運行,否則亦不會有那么多自然界的未解之謎。認為科學最終將解釋這些問題,否認無限精神的存在,只不過是一廂情愿的獨斷。貝克萊以嚴密的論證推出無限精神,雖同樣是獨斷,但也比盲信科學可靠些。就我個人而言,我更偏信,人在作為認識客體時,精神的存在必然會被另一個精神感知,而這個精神脫離了常識與科學,因而無人發(fā)現(xiàn)。因此,我贊同存在即感知這個觀點。
此外,貝克萊也告訴我們,人也確實不一定要屈從于常識,常識以外,同樣可能得出正確的結(jié)論。凡有屬性,必有實體,現(xiàn)在這個常識因為貝克萊而變得不再可靠。然而,太多人為了方便自己的理解,不惜放棄深思的機會,選擇他們所習以為常的形式。我所贊同的,不單單是存在即感知這一個觀點,是所有那些不被常識束縛,為了尋求真知識而深刻思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