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的濫用,源于無腦的對稱(轉發(fā))
濫用陰陽概念的特征是僅基于對稱而混淆細節(jié)。
“太過是發(fā)了的興奮的,亢奮等證狀,此為陽性證;反之沉衰的,抑制的,這類的證候叫陰性證?!?/p>
亢奮與抑制,與陰陽其實沒啥關系。莫如說這是對稱,換詞搞鬼而已??簥^與抑制,幾乎等于虛實概念,但又未必盡然。虛證不會亢奮?實證不會抑制?都不能嚴格對應虛實,換成陰陽,更是毫無意義。
又要聯(lián)系寒熱,這是誤區(qū)。就有了陽證實證多熱,陰證虛證多寒,以偏概全,不完全分類。直接導致寒虛熱實,本身是偏見,不符合原著,有寒實結胸。既然有寒實,就不能概括為,陰證多寒。更不能把溫法叫做補法,補陽。
這種結果的出現(xiàn),就是把多重對稱搞成兩兩對稱。這就是所謂的“陰陽”濫用,本身不是陰陽的問題,而是概念濫用濫比附。虛實概念與陰陽沒有明確對應關系,強行對應,必混亂。其實就是把對稱概念,都定義為“陰陽”并隨意替換的結果,本身是概念不清,以為對稱就是陰陽,陰陽只是對稱。
比如,“實證是陽證”啥意思?實證是表證?實證是熱證?實證不能寒?不能是里證?陽在這里究竟何意?“虛證是陰證”,陰證是寒證?無熱證?寒證無實證?陰證必須是里證?又可以是表證?“病入于陰法當下之”?明顯需要重新定義陰陽。但是必然又定義不清。因為一維無法描述三維或更多維,把復雜細分弄成比平面二維還要降維的一維,注定了結局是自我打擊。
其臟有寒當溫之是虛證補虛?有熱當下之是瀉,虛實與寒熱也不一一對應。 就是把寒熱強行對應虛實 導致寒虛與“寒實”抵牾,A=非A終極大招,本身不成立。所以到底什么是陰陽?一切對稱?這是偷換概念。結果是多元代數(shù)變二元,三維變成一維。
舉個例子,四象圓圈圖式,上下、左右、四季,可以出現(xiàn)三種陰陽劃分,這就是陰陽理論。內(nèi)涵外延 全都不是一回事,本身是搞鬼。最后因為都叫陰陽必然混為一談A=非A,這還能繼續(xù),叫理論基礎,可真是“超越了科學與玄學”。
其實就是表里寒熱還要加虛實,轉移為四季寒熱溫涼最后使用陰陽一統(tǒng),堅持哲理,堅持謬誤。先用陰陽解釋下表里先后機制?為什么先溫里或者先發(fā)表,陰陽理論有過解釋嗎?
發(fā)于陰,發(fā)于陽,如果是“陰陽為綱”意義,還是表里的寒邪表現(xiàn)?這是陰陽問題嗎?寒邪在表里的處置問題,是所謂的陰陽綱領?既然是綱領,那么熱邪為何又不在其中?還有虛證呢?變成“虛即是寒”了?所謂綱領只是誤會。
既然是基礎理論,為什么唐宋才想起來要改表里為陰陽?改了以后就證明是“綱領”,還是即便“發(fā)于陰發(fā)于陽”都被誤解?表和里病,為什么是陽盛陰虛?實證也必須使用“虛”來描述?這類理論能夠蒙混千年,也是神奇。
陰陽的濫用,意義等價于將陰陽定義為“對稱”從而替換任何對稱概念而不是說該對稱概念本身與陰陽有什么本質(zhì)對應關系,從而能形成相應的“集合”,反而是不同集合,如表里、虛實、寒熱、緩急、先后、奇偶、左右、上下、有汗無汗,甚至01等等,都叫陰陽,僅僅代表“對稱”但無其他特定意義,更不形成陰陽的“集合”,比如表、實、熱、急、先、奇等等就劃不到一個集合,但古人卻往這方向努力。
既要把陰陽濫用于對稱,又要把對稱的對應結果,當成集合來用。這就是濫用陰陽理論的現(xiàn)象,本質(zhì)是把陰陽定義為“對稱”不含其它意義。一旦出現(xiàn)對稱以外的東西,諸如01不能相互轉換,無內(nèi)部結構,但是陰陽又“可十可千萬,無限可分”,比附立即崩潰,可見連對稱都是奢侈的比附,沒有任何的必然性聯(lián)系,僅僅是因為“大家都有對稱”,而沒想過就連對稱也有不同方向。
陰陽理論的現(xiàn)實意義是四時大順的農(nóng)業(yè)依據(jù),另外是陰陽在哲學意義上的唯物辯證法,而不是濫用于對稱,替代醫(yī)學概念的萬能套。留在哲學中多好?何苦自找沒趣,禍害中醫(yī)。
原文作者:憶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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