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羅斯金-論君子
何謂君子①
因此,一個人行事而不給他人招致痛苦,則于君子之義,已可謂思過其半。上面這話既不失為雅正,而且就其實質而言,也不為不確切。所謂君子,即在他能注意為他周圍的人解除其行動障礙,使之辦事免受拘牽;他在這類事上重在同情,而不在參與。而他所能給與的幫助也多少帶有這種性質,正像在安排人們起居時,盡量做到令人舒適:仿佛安樂椅之能為人解乏和一團爐火之能為人祛寒;雖說沒有這些,自然仍能予人以其他恢復與取暖之法。是故真正的君子在與其周圍的關系上也必同樣避免產(chǎn)生任何齟齬與沖突——諸如一切意見的沖撞、感情的牴牾、一切拘束、猜忌、悒郁、憤懣,等等;他所最關心的乃是使人人心情舒暢,自由自在。他的心思總是關注著全體人們:對于靦腆的,他便溫柔些;對于隔膜的,他便和氣些;對于荒唐的,他便寬容些;他對正在和自己接談的人屬于什么脾氣,他都能時刻不忘;他對那些不合時宜的事情或話題都能盡量留心,以防刺傷;另外在交談時既不突出他自己,也不令人厭煩。當他施惠于他人時,他盡量把這類事做得平淡,倒仿佛他自己是個受者而非施者。他一般從不提起他自己,除非萬不得已;他絕不靠反唇相譏來維護自己;他把一切誹謗流言都不放在心上;他對一切有損于自己的人從不輕易怪罪,另外對各種行為言論也總是盡量善為解釋。在與人辯論時他絲毫也不鄙吝褊狹,既不無道理地強占上風,也不把個人意氣與尖刻詞句當成論據(jù),或在不敢明言時惡毒暗示。他目光遠大,慎思熟慮,每每以古人的下述格言為自己的行動楷模,即是我們之對待仇人,須以異日爭取其作友人為目標。他深明大義,故不以受辱為意;他志行高潔,故不對毀謗置念;他盡有他事可做,故不暇對人懷抱敵意。他耐心隱忍、逆來順受,而這樣做又都以一定的哲理為根據(jù):他甘愿吃苦,因為痛苦不可避免;他甘愿孤獨,因為這事無可挽回;他甘愿死亡,因為這是他的必然命運。如果他與人涉入任何問題之爭時,他那訓練有素的頭腦總不致使他出現(xiàn)一些聰明但缺乏教養(yǎng)的人所常犯的那種冒失無禮的缺點;這類人仿佛一把鈍刀那樣,只知亂砍一通,但卻不中肯綮,他們往往把辯論的要點弄錯,把氣力虛拋在一些瑣細上面,或者對自己的對手并不理解,因而把問題弄得更加復雜。至于他的看法之正確與否,倒似乎無關宏旨,但由于他的頭腦極為清醒,故頗能避免不公;在他身上,我們充分見到了氣勢、淳樸、斬截、簡練。在他身上,真摯、坦率、周到、寬容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xiàn):他對自己對手的心情最能體貼入微,對他的短處也能善加回護。他對人類的理性不僅能識其長,抑且能識其短,既知其領域范圍,又頗知其不足。
【注釋】
① 本文出自作者《大學應如何辦》第八講。我們所以要選這節(jié)文字,一是因為它在英國歷來是被認為簡練峻潔的優(yōu)秀文章,足資借鑒;二是其中所提出的倫理規(guī)范畢竟是對資產(chǎn)階級國家之中道德淪亡的墮落現(xiàn)象的一種鞭笞,因而也可謂多少有關“世道人心”,只可惜在那種剝削嚴重、爾虞我詐的社會當中這種“君子”理想是根本不可能真正實現(xiàn)的。另外文中脫離階級而抽象地談善心,談道德,也是我們應當加以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