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防設計審查》建筑現(xiàn)行規(guī)范疑難點解析——民用建筑(三)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發(fā)布
《廣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疑難問題解析》
內容涉及建筑、給排水、電氣、暖通、結構專業(yè)

本文節(jié)選自第2.5-Ⅰ章節(jié)內容


第一章:建筑現(xiàn)行規(guī)范疑難點
2.5安全疏散和避難
Ⅰ 一般要求
2.5.1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附錄 B.0.1 條未明確扶梯、陽臺(開敞、封閉)、外走廊及步行街外廊是否要納入防火間距計算?另外該扶梯、陽臺(開敞、封閉)、外走廊及步行街外廊是否計算防火分區(qū)面積?教育建筑、商業(yè)建筑等開敞外廊是否要計算疏散人數(shù)和疏散寬度?
答:1.室外樓梯、扶梯、陽臺(開敞、封閉)、外走廊及步行街外廊屬于建筑的一部分,防火間距應計算至建筑的外邊緣線。
2.開敞外走廊、室外樓梯、開敞陽臺和室外扶梯可不算入防火分區(qū)面積內。
3.除房間使用人數(shù)固定的教育建筑外,其余(如商業(yè))開敞外走廊面積均需列入人員密度的計算和疏散寬度。
4.對于開敞外走廊的防火分區(qū)的分隔界限,可定義在貼外廊的墻體外表面(2.5.1 圖示)。防火分區(qū)分界線在外廊處不需設置防火卷簾分隔。

2.5.1 圖示2.5.2 剪刀樓梯兩個防火分區(qū)共用時的相關要求。2.5.2.1 地下車庫使用剪刀樓梯作為疏散樓梯時,有什么具體要求?是否滿足兩個安全出口 5m 間距即可?
答:對于地下車庫,一組剪刀梯可以作為同一個防火分區(qū)僅有的兩個安全出口,但應分別設置防煙前室,且兩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 5m,最不利點疏散距離應按30m(即 60m 的一半)進行設計。如一組剪刀梯作為一個防火分區(qū)僅有的兩個安全出口時,不應與相鄰防火分區(qū)共用安全出口(2.5.2.1 圖示)。

2.5.2.1 圖示
2.5.2.2 建筑為人員密集場所時,剪刀梯是否可以作為一個防火分區(qū)的兩個安全出口?是否可以分別作為兩個防火分區(qū)的兩個安全出口?對于展覽廳、營業(yè)廳等大空間,當不能滿足大空間任意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小于10m,也不能滿足展覽廳、營業(yè)廳中其他疏散門到樓梯門的距離小于10m 時,能否用剪刀樓梯作為安全出口?
答:對于人員密集場所,剪刀樓梯可以分別作為相鄰防火分區(qū)的兩個安全出口,但應分別設置防煙前室(2.5.2.2 圖示)。一組剪刀樓梯作為同一個防火分區(qū)的兩個安全出口,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一部剪刀樓梯作為公共建筑一個防火分區(qū)僅有的 2 個安全出口時,必須滿足分別設置防煙前室、任意疏散門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超過 10m 的規(guī)定,且兩個安全出口的凈距離不應小于5m。
2.當不能滿足任意疏散門到防煙前室的距離小于 10m 時,剪刀樓梯僅可以作為一個安全出口使用;作為一個安全出口時,可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5.5.17 條的展覽廳、營業(yè)廳等大空間的要求進行疏散距離計算。
3.當采用一部剪刀樓梯作為公共建筑的一個安全出口時,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應在平面均勻布置,疏散寬度的分配也應均勻分布。

2.5.2.2 圖示2.5.3 不同功能合用的建筑是否可以共用(豎向、水平)疏散樓梯?是否有相關規(guī)定?2.5.3.1 辦公與酒店、辦公與商業(yè)、醫(yī)療與辦公、醫(yī)療與商業(yè)以及酒店與商業(yè)是否都可以共用(豎向、水平)疏散樓梯?什么情況下(什么功能)可以豎向或水平共用?
答:辦公與酒店、辦公與商業(yè)、酒店與商業(yè)均可以豎向共用疏散樓梯間,但不應同層共用疏散樓梯間。當豎向共用樓梯時,應同時滿足辦公、酒店及商業(yè)關于疏散寬度的規(guī)范要求。辦公與酒店、辦公與商業(yè)、醫(yī)療與辦公、醫(yī)療與商業(yè)等同層使用時,均應獨立疏散,且不應借用相鄰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進行疏散。商業(yè)與展覽與歌舞娛樂等公共服務經(jīng)營類場所同層布置時,可借用相鄰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進行疏散。
2.5.3.2 《商店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8 第 5.1.4 條:“綜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3.00h 的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 1.50h 的非燃燒體樓板與其他建筑部分隔開;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須與其他建筑部分隔開” 。是否要求商店必須獨立設置疏散樓梯間,該樓梯間在各層均不作為建筑其他功能部分疏散之用?
答:商店與建筑的其他功能部分可以豎向共用疏散樓梯間,但不應同層共用疏散樓梯間。當豎向共用疏散樓梯時,應滿足各功能的疏散寬度及《商店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8 第 5.1.4 條的相關規(guī)定。
2.5.3.3 學生宿舍及企業(yè)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可以與餐飲或辦公等其他功能空間/房間共用(豎向、水平)疏散樓梯?
答:應按《宿舍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6 執(zhí)行,學生宿舍及企業(yè)員工集體宿舍的宿舍功能區(qū)不應與餐飲、辦公等其他功能的建筑(符合《宿舍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6 術語 2.0.6 公共活動空間的房間除外)共用安全出口及疏散樓梯。
2.5.3.4 住宅小區(qū)的物管用房是否可以與商業(yè)共用疏散樓梯?
答:當住宅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不大于 300 ㎡且不超過 2 層 2時,物管用房可以與商業(yè)共用疏散樓梯,但不應與住宅共用疏散樓梯。
2.5.4 疏散樓梯在首層和屋面是否需要設防火門?首層兩個疏散樓梯之間的門、窗距離有何要求?
2 在本《解析》的問題及解答中,凡是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表述的樓層,均為建筑的樓層數(shù)量,即建筑的總層數(shù),如“2層”代表2層的建筑或該建筑有2層;凡是采用中文大寫數(shù)字表述的樓層,均為建筑中的樓層位置,如“二層”代表建筑中的第二層,依此類推。
答:一般情況下,樓梯間在首層、屋面直接開向室外的門不需要設防火門,但應滿足以下要求:1.當疏散樓梯間采用加壓送風形式時,首層和屋面直通室外的門應采用可自動關閉的門,以滿足樓梯間的加壓需要。
2.當?shù)叵率沂枭翘蓍g利用首層通室外的門作為自然排煙口時,不應采用防火門。
3.非加壓送風的樓梯間,除管理要求外,地下室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和樓梯間直通屋面的安全出口可以僅設門洞。
4.疏散樓梯直通室外的非防火門與相鄰房間的門、窗、洞口之間的間距要求不應小于 1m,如為防火門則無要求。
5.樓梯間在首層直接對室外開啟的非防火門與相鄰樓梯間(或前室)等無可燃物區(qū)域的非防火門,不需要滿足 1m 的要求。
2.5.5 屋面或室外露臺算不算安全出口?如二層以上的樓梯間疏散到二層室外露臺(該樓梯不到首層),再通過露臺轉到其他位置的室外樓梯才能疏散到地面,是否可行?
答:屋面或室外露臺需有疏散樓梯在室外空間下到地面才可算安全出口,無法直達地面的疏散樓梯應通過室外疏散樓梯進行轉化,且該疏散路徑不應穿越室內空間。連通疏散路徑的室外區(qū)域應符合上人屋面要求。
2.5.6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5.5.6 條:“直通建筑內附設汽車庫的電梯,應在汽車庫部分設置電梯侯梯廳,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墻和乙級防火門與汽車庫分隔”。電梯侯梯廳可否采用相當于 2.00h 耐火極限的防火玻璃墻、防火卷簾或水幕等等效分隔措施與汽車庫分隔?
答:可以采用滿足 2.00h 耐火極限的防火玻璃墻與汽車庫分隔,其防火玻璃墻應整體滿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并應提供相應的構件檢驗報告;但不應采用防火水幕及防火卷簾與汽車庫分隔。
2.5.7 超高層建筑中避難層的避難區(qū)域做空中花園是否可行?除避難區(qū)外的區(qū)域,如果是空中花園等綠化空間是否可行?
答:超高層建筑中避難層的避難區(qū)域不可做空中花園,但除避難區(qū)外的區(qū)域可做空中花園等綠化空間;空中花園除植被外,其他裝修材料及家具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 A級且應為室外開敞空間。
2.5.8 超高層建筑的避難層可否設置功能用房,如酒店的配套用房廚房、餐廳、健身房等?
答:1.超高層公共建筑的避難層除可以兼作設備層外,不能有其他使用功能。
2.超高層住宅建筑的避難層不應設置與避難空間相互連通的功能用房(除設備用房外)。當采用躍層式套型布置于避難層時,不應向避難層疏散,具體設置要求詳見本《解析》第一章第2.5.60 條。
2.5.9 地下室的汽車坡道是否可以作為人員疏散的安全出口?室內汽車通道是否可以作為人員疏散通道?
答:1.地下室各層汽車坡道的出入口不可以作為人員疏散的安全出口。2.火災發(fā)生時人員的人身安全及疏散是首要的。疏散人員可以通過汽車庫內水平的汽車通道到達該層安全出口。
2.5.10 地下車庫車位的布置是否不應影響疏散?車位之間是否應預留疏散通道?
答:地下車庫的車位布置不應影響通向車庫安全出口的疏散門及疏散通道。車輛等不影響視線的障礙物可按直線計算安全疏散距離;影響視線的隔墻等實體障礙物,應按繞行折線計算安全疏散距離。
2.5.11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疏散距離應按規(guī)范的哪一條執(zhí)行?
答:除地下車庫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層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離,應根據(jù)以下不同情況分別對待:
1.埋深大于 10m 或 3 層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應比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 表 5.5.17 中相應使用功能高層建筑的規(guī)定值確定。
2.除上述情況外,可以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表 5.5.17 中相應使用功能單、多層建筑的規(guī)定值確定。
2.5.12 夾層是屬于某一自然層內,局部劃分為兩層的上層平面,其人員的疏散是按A 的疏散方式(利用相對于建筑主要疏散樓梯外的輔助樓梯直接從夾層疏散到自然層,再通過自然層疏散至建筑主要疏散樓梯,且疏散人員數(shù)量是按夾層人數(shù)+對應的自然層人數(shù)的總和)計算?還是按 B 的疏散方式(直接在夾層設置通往建筑主要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進行疏散,且其疏散人數(shù)按夾層人數(shù)獨立)計算?如果按 B 計算的話,對于整個建筑物來說,是否等同增加了自然層?是否對整個建筑物的定性有影響?此種設計對中小學校以及幼兒園的教室布置有重要影響,這些情況應參考哪些設計條文?
答:當夾層的使用功能為平時無人員值守的設備機房,僅偶爾進行檢修,且檢修門符合甲級防火門的要求時,可按 A 的疏散方式進行疏散。面積小于 50 ㎡時,可設置金屬豎向梯作為唯一的安全出口。當夾層的使用功能為功能房間時,一般情況下,應按 B(自然層)的疏散方式進行疏散,但但當夾層面積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5.5.15 條的相關規(guī)定且夾層距離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5.5.17 的相應使用功能的規(guī)定值,也可按 A 的疏散方式進行疏散,其中疏散距離均應按行走距離計算,樓梯應按 1.5 倍的行走距離計算。2.5.13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6.4.11 條第 3 款:“開向疏散樓梯或疏散樓梯間的門,當其完全開啟時,不應減少樓梯平臺的有效寬度”。是否可以做 180°開啟的疏散門?即下圖是否滿足要求(2.5.13 圖示)?

2.5.13 圖示答:樓梯間不應采用 180°開啟的疏散門,樓梯平臺的有效寬度應以樓梯間疏散門開啟角度為 90°時進行計算。2.5.14 如何定義疏散樓梯的有效寬度?下圖疏散樓梯寬度應如何計算?
答:樓梯有效凈寬寬度應為墻到扶手中線或扶手中線到扶手中線。有效疏散寬度應按疏散路徑上的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和疏散門之中的最小值計算(如2.5.14 圖示二)。步級宜垂直于欄桿布置,且疏散樓梯的步級凈寬應按垂直于步級踢面計算有效疏散寬度(如2.5.14圖示一)。當兩側不平行于墻面或欄桿時,宜至少有一側垂直的墻面或欄桿。


2.5.15 參考《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6.4.11 條第 3 款,當疏散門完全開啟時,是否也不應影響疏散走道的疏散寬度?
答:《民用建筑設計統(tǒng)一標準》GB 50352 第 6.11.9 條的第 5 款已說明“開向疏散走道及樓梯間的門扇開足后,不應影響走道及樓梯平臺的疏散寬度”。
2.5.16 規(guī)范規(guī)定小學和幼兒園和教室應設外開門。面向兒童的培訓機構,其教室門是否允許內開未有規(guī)定。針對這類問題應如何處理?
答:供幼兒或中小學生使用的教室,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面向兒童的培訓機構也應按此執(zhí)行。當幼兒或中小學生使用的教室或培訓機構教室的房間人數(shù)不超過 5 人,且面積不超過 10 ㎡時,可僅設置一個疏散門,且疏散門的開啟方向不限。
2.5.17 案例:某一項目,用地被市政路分為左右兩個地塊,兩個地塊地下車庫之間有一條通道進行連通,是否需要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67 第 6.0.6 條執(zhí)行?
答:應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 50067 執(zhí)行。
2.5.18 機場塔臺層數(shù)如何界定?按民用建筑規(guī)范超出相關高度及人數(shù)要求時,是否需做剪刀梯或室外梯來滿足兩個安全出口的要求?
答:機場塔臺及電梯試驗塔等類似建筑屬于一種特殊類型建筑,無需按普通民用建筑計算層數(shù)。其功能及專業(yè)具有高度同一性,工藝和性質與普通民用建筑不同且塔臺面積不大,工作人員不多,同時安保管理非常嚴密,不對外開放,所在工作人員均為受訓人員,熟悉工作及疏散環(huán)境。在已建并使用的塔臺中,核心筒的布置基本都是一臺電梯周邊圍繞一個環(huán)形疏散梯的方式,經(jīng)過各地長期廣泛使用,證明在機場塔臺及電梯試驗塔等特殊建筑類型中這種疏散方式是安全的。
2.5.19 屋面避難面積怎么計算?是否有最少面積要求?
答:1.對于商業(yè)建筑,其安全屋面要求應滿足《商店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48 第 5.2.5 條相關規(guī)定:大型商店的營業(yè)廳設置在五層及以上時,應設置不少于 2 個直通屋面的疏散樓梯間。屋面上無障礙物的避難面積不宜小于最大營業(yè)層建筑面積的 50% 。
2.對于其他建筑沒有具體規(guī)定。
3.對于有兩座及以上樓梯間通達的建筑屋面,屋面布置的設備或設施之間應留出凈寬不小于 1.2m(兩股人流)的便捷通道連通各樓梯間。
2.5.20 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 第 5.5.23 條第 4 款、第 6.4.3 條第 5款的規(guī)定,封閉母線、電纜橋架是否可以穿越避難區(qū)、避難走道、避難間、防煙樓梯間及前室等?
答:封閉母線、電纜橋架原則上不應穿越避難層避難區(qū)域(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防煙樓梯間及前室。確因建筑條件限制需穿越時:
1.若采用燃燒性能 A 級電纜,穿越處(樓板或墻體)的孔隙應采用不低于穿越處耐火極限的材料封堵。
2.若采用其他電纜及封閉母線,穿越段的電纜橋架及封閉母線應做滿足穿越處(樓板或墻體)耐火極限要求的防火包覆或做豎井、防火夾層進行保護,且穿越處(樓板或墻體)的孔隙應采用不低于穿越處耐火極限的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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