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宵警衛(wèi)隊
[Vigiles],翻譯為宵禁衛(wèi)隊,更確切地說是城市宵警衛(wèi)隊(Vigiles Urbani)或警備宵禁大隊(Cohortes Vigilum),他們是古羅馬的消防隊員和警察。
行刑三事務官(Triumviri Nocturni)是其中的第一批人,他們是私有的奴隸,組織成一個團隊來解決羅馬常見的火災問題。后來私人經(jīng)營的系統(tǒng)變得無效,所以為了保證他自己和羅馬的安全,奧古斯都建立了一個新的公共消防部隊,稱為“宵禁衛(wèi)隊”。奧古斯都模仿了埃及亞歷山大消防隊的新式消防員。“宵禁衛(wèi)隊”還有一個綽號叫小桶隊員(Spartoli),這是因為他們用桶盛水,而桶是用繩子和瀝青密封而成的。
公元6年,奧古斯都對奴隸買賣征收4%的稅,并用所得建立了新的力量。第一批“宵禁衛(wèi)隊”部隊由營造長官(Aediles)和代理統(tǒng)領主官(Vicomagistri)指揮。他們只有6,000名士兵,而且都是奴隸。公元22年,他們由騎士階層的警備宵禁長官(praefectus vigilum)和次等總務長官(subpraefectus)指揮,并被分成由護民長官(tribunus)指揮的七支步兵大隊(cohortes)。通常護民長官會從指揮一隊民兵開始他們的職業(yè)生涯。每隊分成七個百人中隊(centuriae),每隊有70-80人,并由一名百人隊長(centurio)指揮。每支步兵大隊(cohort)巡邏該市14個行政區(qū)域(regiones)中的2個。這個時候,“宵警衛(wèi)隊”是由自由民組成的。公元205年,這些群體的規(guī)模擴大了一倍。
“宵警衛(wèi)隊”也充當守夜人,監(jiān)視竊賊和追捕逃跑的奴隸,有時還被用來維持街道秩序。在提比略皇帝利用他的手下從色杰努斯的士兵手中奪回這座城市的控制權后,他們最著名的長官納維烏斯·蘇托里烏斯·馬克羅(Naevius Sutorius Macro)接替盧修斯·埃利烏斯·色杰努斯(Lucius Aelius Sejanus)擔任行臺禁衛(wèi)長官(praefectus praetorio)。
“宵警衛(wèi)隊”駐扎在港口城市奧斯提亞(Ostia)和波爾圖斯(Portus),由四個“百人中隊”組成的布旗分隊(vexillatio)會脫離羅馬四個月,在上述的每個城市駐扎兩個“百人中隊”。
在羅馬城大火災(incendium magnum Romae)期間,“宵警衛(wèi)隊”開始洗劫城市,而不是執(zhí)法救火。
在三世紀早期的某個時候,“宵警衛(wèi)隊”似乎已經(jīng)失去了作為一個獨立單位的地位,并處于“行臺禁衛(wèi)長官”的權力之下。
開始時,部隊很難招募到士兵。為了吸引男性入伍,公元24年,通過了維塞利之法(Lex Visellia),其授予服役六年的士兵完全的公民權和額外的現(xiàn)金津貼。到了二世紀,公民也被允許入伍。
“宵警衛(wèi)隊”住在營房里,在街上巡邏,特別是在晚上,監(jiān)視任何無人監(jiān)管的火災。每個家庭都有義務保存滅火設備,男人們自己也配備了泵、桶、鉤子(用于拉下燃燒的材料)、鋤、鎬和斧。他們也使用投射弩機(ballistae)來摧毀燃燒的房屋并制造防火帶。他們甚至有自己的醫(yī)療技師(medici),每支“步兵大隊”除了有四名醫(yī)療技師外,還有自己的犧牲主管(victimarii)。一個水泵主管(siphonarius)操作水泵,一個供水主管(aquarius)監(jiān)督水的供應。而普通消防隊員,則被稱為軍役士兵(milites)。
這些士兵被分成7支“步兵大隊”,每隊有1,000人。這些部隊包含了七個“百人中隊”。而這幾個“百人中隊”由百人隊長(centuriones)指揮,而一支“步兵大隊”則由一個“護民長官”指揮?!跋l(wèi)隊”的指揮官是“警備宵禁長官”。“宵警衛(wèi)隊”的“百人隊長”通常會成為首都城市大隊(cohortes urbanae)中的“百人隊長”,然后成為禁衛(wèi)軍團大隊(cohortes praetoriae)的“百人隊長”。然后他們會轉到軍團,在那里他們可以達到首席百人隊長(Primus Pilus)的軍銜?!熬瘋湎L官”是皇帝任命的一名騎兵軍士(eques),負責指揮7支“步兵大隊”。直到三世紀,其才成為特別受歡迎的職位。具有法律背景的著名法學家開始擔任行省總督,以履行該職位的權威職能。作為一名法官,“警備宵禁長官”在他的法庭上對夜間抓獲的普通小偷做出裁決。最終,他也獲得了白天輕微犯罪的管轄權。根據(jù)查士丁尼的說法,如果發(fā)生更嚴重的罪行,則由首都城市長官(praefectus urbi)作出決定,“如果罪犯是一個如此兇殘和臭名昭著的人……該案件被提交給首都城市長官”。很多時候,“警備宵禁長官”會繼續(xù)擔任“行臺禁衛(wèi)長官”。
除了長官的職位以外,“宵警衛(wèi)隊”的職位類似于軍隊。雖然有些士兵的服役期可以超過20年,但大多數(shù)的服役期要短得多。由于“宵警衛(wèi)隊”從未獲得“禁衛(wèi)軍團大隊”或“首都城市大隊”的聲望,在軍團服役通常只是獲得更多榮譽和豐厚職位的一種手段。
一個眾所周知的總務長官(praefectus),也就是普拉西迪安,他被任命負責一支由外號哥特人征服者(Gothicus)的克勞狄二世在269年即位時派往高盧的遠征軍,以保衛(wèi)羅納河谷的下游,對抗所謂的高盧帝國。這是唯一已知的擔任這一職務的人在羅馬以外獲得實質性指揮權的例子,而他的部隊是否包括來自城市的士兵還不確定。
不知道“警備宵禁長官”的總部是否設在上述任何的駐地站點(stationes),也不知道他是否有一個完全獨立的“總務長官”。如果他與其中一個兵營有聯(lián)系,那很可能是科爾索大道(Via Lata)的第一步兵大隊。
每支“步兵大隊”都配備了標準消防設備——消防設施是由馬匹拉動的,由一個大型的雙動水泵組成,部分浸沒在水庫中。被指定為供水主管(aquarii)的人需要準確地知道水在哪里,他們還組建了水桶部隊,負責把水帶到火場。人們試圖用浸過水的拼布床單(centones)來滅火。甚至有證據(jù)表明,化學滅火方法是將一種叫做醋的物質投入火中。在許多情況下,防止火焰蔓延的最好方法是用鉤子和杠桿推倒燃燒的建筑。對于多層建筑中的火災,墊子和床墊被鋪在地上,供人們從高層跳下。
“宵警衛(wèi)隊”的一個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預防火災的措施,每個家庭都需要足夠的消防設備。《查士丁尼學說匯纂》規(guī)定,他們“被命令提醒每個人在他的樓上房間準備好水”。雖然“宵禁衛(wèi)隊”只有建議權,但他們的建議通常會被采納,以避免疏忽的后果。根據(jù)《查士丁尼學說匯纂》的說法,體罰是對過失最常見的懲罰,“在人們對自己的火不夠重視的地方,長官……命令他們挨打”。
公元64年的“羅馬城大火災”,有超過三分之一的羅馬被大火燒毀。年輕的皇帝尼祿幫助指揮戰(zhàn)士們撲滅火焰。有傳言說,“宵警衛(wèi)隊”在尼祿的命令下故意讓這座城市燃燒,尼祿后來在被大火清理的土地上建造了他的宮殿。不管怎樣,尼祿在大火之后頒布了防火法規(guī)以避免進一步的火災。這些法律要求更多的公共用水,并禁止建筑物共用一面墻。
大約從公元前27年開始,奧古斯都在“宵警衛(wèi)隊”中增加了一項警察職能,以對抗在共和國后期橫行的城市暴民。
除了滅火,“宵警衛(wèi)隊”還是羅馬的守夜人。他們的職責包括逮捕小偷和強盜,抓捕逃跑的奴隸。在亞歷山大·塞維魯(Alexander Severus)統(tǒng)治時期,當浴場在晚上仍然開放時,守衛(wèi)浴場的任務被增加為“宵警衛(wèi)隊”的職責。他們主要處理輕微犯罪,在街上巡邏時尋找擾亂治安的人。煽動叛亂、騷亂和暴力犯罪(在較小的程度上的)由“首都城市大隊”和“禁衛(wèi)軍團大隊”處理,盡管“宵警衛(wèi)隊”在這些情況下可以發(fā)揮輔助作用,但其不被認為是一個準軍事單位。
第一批的“宵警衛(wèi)隊”,以私人住宅和建筑作為他們的指揮所。直到二世紀中葉,正式的駐地才明確為“宵警衛(wèi)隊”建造。到了三世紀早期,容納40-50人的值宿房間(excubitoria)建成,以適應不斷擴張的城市和周圍的郊區(qū)。
七個部隊駐地或兵營中有四個的位置已經(jīng)相當確定:
第一步兵大隊:在塞普塔對面的科爾索大道東側;
第三步兵大隊:在維米納爾;
第四步兵大隊:卡拉卡拉浴場附近;
第五步兵大隊:在圣母大殿現(xiàn)址附近的凱利烏斯之山上。
第七步兵大隊可能被安置在埃米利安大橋附近一個臨時確定的駐地站點(statio)。
正如其他地方提到,還有一些分遣部隊駐扎在奧斯提亞和波爾圖斯,并有相應的分站遍布整個城市。該城遠郊的治安是如何安排的不得而知——當然在戴克里先的政府改革之后,“首都城市長官”的管轄范圍延伸到東海岸,向四面八方延伸100英里(160公里)。這可能意味著他的下屬,“警備宵禁長官”有一個相稱的責任。
在林賽·戴維斯(Lindsey Davis)的小說——馬爾庫斯·狄第烏斯·法爾科(Marcus Didius Falco)中,“宵警衛(wèi)隊”經(jīng)常扮演重要角色,為法爾科的調查提供幫助。特別是法爾科的老軍友盧修斯·佩特羅尼烏斯·朗格斯(Lucius Petronius Longus),他是第十三管理區(qū)域(Regio XIII)里的“守望隊長”。
在哈利·托特達夫(Death in Vesunna)的維蘇納之死(Death in Vesunna)中,在羅馬高盧(現(xiàn)在的法國佩里格),“宵警衛(wèi)隊”里的維蘇納被派去追捕兩個來自未來的殺人犯,他們用手槍殺害的受害者是城市中的一位杰出市民。盡管最初感到困惑,但“宵警衛(wèi)隊”的負責人在他的希臘醫(yī)生朋友的幫助下解決了這個案件,并逮捕了兇手,盡管他們以前不知道其使用的武器是什么。

翻譯:Mark54/君士坦丁烏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