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是一種境界:什么是“酷”,如何變酷?從喬布斯說起
喬布斯是一個很酷的人。
“我不是故意讓別人討厭我,我只是不在意別人是否喜歡我。”
一個有這樣生活態(tài)度的人,很容易吸引年輕人喜歡,追隨?!翱帷痹谀撤N意義上就是特立獨行、與眾不同的意思。
但喬布斯的酷可不止這些,現(xiàn)在馬斯克被稱為“喬布斯第二”,很多人認為他是美國繼喬布斯之后的又一個科技領(lǐng)袖,而且看起來比喬布斯更酷。
比爾·蓋茨可能不這么認為,其實他一直認為喬布斯比自己要酷很多。

酷,它的內(nèi)涵是“極”,有非常、非凡之意,比喻為程度深、境界高。
喬布斯是一個非??岬娜?,有人曾拿他與比爾·蓋茨對比,說你們都是在改變世界,但蓋茨你好像就沒有喬布斯那種“酷”的元素。
比爾·蓋茨承認,喬布斯比他更酷。
“我還沒有見過有哪個人像他一樣,在挑選人才、高度激勵人才這件事上,能趕上他的水平,喬布斯對產(chǎn)品設(shè)計有著‘這個好,那個不好’的感知能力”。
蓋茨還表示,希望能夠從喬布斯那里學(xué)到“品味”——這也是喬布斯曾一再批評他和微軟的地方。
所以,究竟什么是“酷”呢?
我覺得這首先是一種感覺,比如我們第一次看《黑客帝國》的時候,會覺得“哇哦,真酷”。
其次,酷是一種境界,“酷”代表了非凡,在某個領(lǐng)域達到了極致。
其實每個人都應(yīng)該去做一些比較酷的事情,取得出色的成就,這會讓我們在老年的時候覺得很驕傲,人生過得有意義。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也是一種人生態(tài)度。
喬布斯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做產(chǎn)品追求完美,極度挑剔,非常有“品味”,而且他對自己很有自信,相信自己創(chuàng)造出來的產(chǎn)品會被大眾喜歡(他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同歷史上的那些非凡人物一樣,喬布斯很清楚自己是一個“非同凡想”的人:
……他們帶來變革,他們推動人類向前,或許有些人將他們視作瘋子,但我們視之為天才,因為,只有瘋狂到相信自己能改變世界的人,才能改變世界。
那么,我們作為普通人,能不能變酷、如何變酷呢?
在斯坦福的那次著名演講中,喬布斯曾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
“你得去找到你所愛的東西”,喬布斯說,“讓自己真正滿意的唯一方式就是,只做那些你認為是杰出工作的事情。如果你還沒有找到,那么就繼續(xù)找、不要停下來、全心全意地去找——當(dāng)你找到的時候你就會(自然)知道的。就像任何偉大的關(guān)系,隨著歲月的流逝只會越來越好。所以繼續(xù)找,直到你找到它,不要停下來!”
喬布斯在中國的擁躉之一,美團王興也表達過類似的意思:“創(chuàng)業(yè)的時候必須去做一個你真的相信的和熱愛的事情,就算失敗你也會覺得付出這個過程是值得的?!?/p>
我們只有在做自己所熱愛之事的時候,才會爆發(fā)出持久的熱情,更容易保持專注,夠認真,心系一處,一以貫之。
當(dāng)我們進入這樣的狀態(tài),就是進入了酷的境界,不管男人女人,在全神貫注工作的時候,都是很酷,很有魅力的。
反之,當(dāng)我們做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事的時候,就往往會心不在焉,態(tài)度敷衍而潦草,這樣的狀態(tài)想裝酷也裝不好。
真正的酷一定是真誠的、簡單的、純粹的,專注用心就是酷,酷就是我們做人做事的本分。
比如阿甘那樣的人看起來傻傻的,但任正非就說華為就是阿甘精神。

實際上,這個世界上有太多三心二意的聰明人,他們心浮氣躁,他們急功近利,他們整天東奔西走,投機主義。
但事實證明,還是像阿甘一樣活得簡單而純粹才是真的酷。阿甘從不胡思亂想,他只是集中精力完成當(dāng)下的事,忠誠于內(nèi)心,沒有那么多的妄念。
最后,誠心誠意,但問耕耘。記住喬布斯這句話,“要有勇氣追隨內(nèi)心和直覺,它們在某種程度上知道你真正想成為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