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區(qū)別(干貨整理)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名稱上可以很好的區(qū)分,且兩者最大的不同即是股份可以上市發(fā)行股票而則不可以,接下來企順寶小編做了相關整理。
一、兩者的區(qū)別
1、概念上的不同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股份??又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當然股份??也必須在名稱中標明“股份??”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yè)法人。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字樣。
2、股權表現(xiàn)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而股份??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股東人數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而設立股份??,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fā)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fā)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4、設立方式及流程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fā)起人集資,而股份??可以向社會募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的發(fā)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5、組織機構設置規(guī)范化程度不同
股份??必須設立董監(jiān)事會,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設立執(zhí)行董事和監(jiān)事。
6、股權轉讓條件限制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對外轉讓股權,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規(guī)定,從其規(guī)定。
沒有約定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可轉讓,而股份??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7、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
而股份??的經營狀況不僅要向股東公開,還必須向社會公開,相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較難于操作和保密。
二、如何進行選擇
由此可見,兩者有很大的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不必發(fā)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也比較靈活,但不同上市發(fā)行股票。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股份??的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xù)也比較復雜。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于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于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系。因此,股份??能夠迅速和廣泛的大量集中資金,還有利于分散投資者的風險。但相對的,股份??也有抗風險能力較差和商業(yè)秘密容易暴露的缺點。
對于如何選擇,要根據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需求,當 ?發(fā)展成熟時也可以升級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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