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光刻膠報關公司|進口光刻膠外貿代理【報關報檢無煩憂】

天津港光刻膠報關公司|進口光刻膠外貿代理【報關報檢無煩憂】
光刻膠又稱光致抗蝕劑,是指通過紫外光、電子束、離子束、X射線等的照射或輻射,其溶解度發(fā)生變化的耐蝕劑刻薄膜材料。由感光樹脂、增感劑和溶劑3種主要成分組成的對光敏感的混合液體。在光刻工藝過程中,用作抗腐蝕涂層材料。半導體材料在表面加工時,若采用適當的有選擇性的光刻膠,可在表面上得到所需的圖像。光刻膠按其形成的圖像分類有正性、負性兩大類。在光刻膠工藝過程中,涂層曝光、顯影后,曝光部分被溶解,未曝光部分留下來,該涂層材料為正性光刻膠。如果曝光部分被保留下來,而未曝光被溶解,該涂層材料為負性光刻膠。按曝光光源和輻射源的不同,又分為紫外光刻膠(包括紫外正、負性光刻膠)、深紫外光刻膠、X-射線膠、電子束膠、離子束膠等。
進口光刻膠需要注意的有:
1.進口海運光刻膠(整柜)到港前貨主需要像海事局申報,不然會面臨高額罰款
2.所有進口危險品需要做法檢申報,接受檢驗檢疫
3.所有光刻膠需要加貼中文危險品標簽,建議有條件的情況下國外黏貼,不然查驗的時候會面臨整改產生額外費用
4.包裝需要符合容納危險品要求,包裝上要有UN包裝標記號
進口光刻膠清關單證一般需要:
1.提單
2.INVOICE
3.裝箱單
4.企業(yè)符合性聲明
5.是否添加穩(wěn)定劑聲明
6.MSDS中文翻譯件
7.中文危險品標簽(中文GHS標簽)
MSDS很重要,要準確,因為中文危險品標簽也是按照中文MSDS上信息做的。
進口光刻膠清關申報流程:
到港前危險品海事局申報(整柜)——報關——繳稅放行(海關查驗放行)——檢驗檢疫查驗(查驗包裝,中文標簽,核對資料等)——檢驗檢疫整改(放行)——提貨——商檢調離查驗(如有)
本文《天津港光刻膠報關公司|進口光刻膠外貿代理【報關報檢無煩憂】》由我司上海卓鷹/雅盈供應鏈發(fā)布,轉載請聲明!
一文解析光刻膠進口報關流程|進口光刻膠清關手續(xù)|國外光刻膠進口收貨人資質|進口光刻膠清關申報資料|海關對進口光刻膠的監(jiān)管要求|光刻膠進口空運海運注意要點|進口光刻膠保稅倉儲事宜|一文搞定光刻膠進口通關,從此進口光刻膠報關申報不在有煩惱!
知識拓展:
經核準出口商不再滿足海關高級認證企業(yè)條件,是否可以繼續(xù)認定為經核準出口商?
存在以下情形的,主管海關可以注銷經核準出口商認定,并且制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準出口商認定注銷通知書》書面通知該企業(yè):
(一)經核準出口商申請注銷的;
(二)經核準出口商不再符合海關總署規(guī)定的企業(yè)信用等級的;
(三)經核準出口商有效期屆滿未向主管海關申請續(xù)展的。
注銷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清關知識每日學:
國際貿易術語EXW賣賣雙方的主要義務和術語含義解析
EXW的全稱是Ex Works(...named place),中文意思為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或倉庫)交付給買方,除非另有規(guī)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上,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xù)。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后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按EXW術語成交時,賣方承擔的風險,責任以及費用都是最小的。在交單方面,賣方只需要提供商業(yè)發(fā)票或電子數據,如合同有要求,才需提供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的證件。
賣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將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此時風險和費用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2)提供商業(yè)發(fā)票或EDI、交貨與合同相符的證明(一般為檢驗檢疫證書);
(3)通知買方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買方的主要義務
(1)承擔在賣方所在地受領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自負風險和費用辦理貨物的出口、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
(3)將貨物從交貨地點運至最終目的地;
(4)通知賣方在有效時期內提貨的時間,否則承擔期滿后貨物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實際業(yè)務中的注意點
A.在EXW術語后面要盡可能清楚地寫明指定交貨地點內的交付點。如果在指定交貨地點沒有約定特定的交付點,且有不止一個交付點可供使用時,賣方可以選擇對其來說最方便的交付點。
B.賣方不需要將貨物裝上任何前來接收貨物的運輸工具,如果賣方更方便裝貨,應使用FCA。
C.需要清關時,賣方無需辦理出口清關手續(xù)。賣方只有在買方提出要求并承擔風險和費用時才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出口手續(xù)。因此,在買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辦理出口手續(xù)時,不應使用這一術語,而應使用FCA。
D.當買方提出要求并承擔風險和費用時,賣方有義務及時向買方提供或協助買方取得貨物進出口相關單證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買方僅有限度地承擔向賣方提供貨物出口相關信息的責任。
E.在EXW術語項下,風險和費用通常一起轉移,有時也可以提前轉移。風險提前轉移的前提就是,貨物已經完成“特定化”。所謂貨物的特定化,是指在貨物的包裝上刷噴頭,打上適當的標記,向買方發(fā)出通知。這表明該批貨物已被劃歸于本合同下,與其他貨物清楚地分開。如果貨物沒有完成特定化,是不能發(fā)生風險的提前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