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簽租賃合同,為何被汽車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漳州市龍海的陳偉力遇到了一個難題,他的一個朋友以租代購向漳州市天賜汽車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小車,他礙于朋友關(guān)系幫忙在《租賃合同》上簽字?,F(xiàn)在朋友欠款沒還,他被汽車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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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簽租賃合同 被汽車公司告上法庭陳偉力與陳某寶平日里關(guān)系不錯。
2017年7月31日,
陳某寶經(jīng)人介紹想要用
以租代購的方式購買一輛汽車,
租賃總額是224280元,
租期48個月,每個月還款4360元,
雙方需要簽訂《汽車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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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陳某寶當(dāng)時沒有駕駛證,
無法順利辦理以租代購的手續(xù),
所以就找了有駕駛證的陳偉力幫忙,
請他在《汽車租賃合同》上代為簽字,
以便順利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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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力說,
今年初,
朋友陳某寶因?yàn)樯姘副痪阶プ吡恕?/p>
今年7月6日,
陳偉力突然收到龍文區(qū)法院給他寄來的一張傳票,
汽車公司將他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支付租金、逾期租金違約金、
占用費(fèi)、違章處理費(fèi)等費(fèi)用,合計(jì)四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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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力這時才得知早在第三期應(yīng)還款開始,
陳某寶就陸續(xù)出現(xiàn)了拖欠還款的情況,
而且,
因?yàn)橐呀?jīng)出現(xiàn)多期沒有按合同約定及時繳交租金,
車子也被汽車公司收回去了。
陳偉力認(rèn)為,
這個車子的實(shí)際購買人是朋友陳某寶,
這個欠債不還的“黑鍋”不應(yīng)該他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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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采訪購車介紹人 ?陳某民:
確實(shí)是陳泉寶買車,陳偉力只是去幫忙簽字而已。因?yàn)樗且宰獯彽?,車輛還是公司的,當(dāng)時是在做一個活動,只要有人代簽就可以購車。當(dāng)時車行有跟陳偉力說,口頭有跟他講說,你簽個字,他交一兩年,沒再交,公司車收回去,不會去追究什么責(zé)任。不會追究陳偉力的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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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律師認(rèn)為,
既然《汽車租賃合同》是陳偉力簽訂的,
那即便他不是實(shí)際購車人,
他被要求背這個“黑鍋”也不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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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提醒大家代簽合同需謹(jǐn)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