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熱議】H.O.T 張佑赫霸凌暴行前工作人員實錘... 張佑赫不服提出異議!
今日韓媒報道說,警方對因主張張佑赫對自己霸凌及暴行損害等而被張佑赫以傳播虛假事實及損害名譽起訴的A某被判定為無嫌疑。但承認存在事實摘示(公然指出實際存在的事實)損害名譽嫌疑,并將其送交了檢察機關。因此指出A某的主張不是事實的張佑赫的立場失去了說服力。

關于前經紀公司職員因事實摘示損害名譽嫌疑移交檢查機關一事,歌手張佑赫方面表明了立場。
警方以傳播虛假事實及損害名譽起訴的A某被判定為無嫌疑:不是說A某主張的是事實,而是到目前為止警方調查結果顯示,雙方主張不知道哪個是真實的。兩者都不能提交真實證據資料或目擊者證詞。上述決定是無視了證明A某所說不可信的很多相關人士陳述的決定。對虛假事實誹謗部分的不送置檢方決定會繼續(xù)提出異議。

去年有位愛豆練習生爆料張佑赫經常對練習生實施暴力的爆料文,引起熱議。
去年6月,網絡社區(qū)上傳了前經紀公司職員們受到歌手張佑赫不公正的待遇、惡言和暴行的文章,順便提到練習生被毆打事件屬實,引起了軒然大波。

之后張佑赫對第一個發(fā)表爆料文章的練習生親自見面互相道歉,圓滿解決了問題。
同年7月張佑赫方面表示,見了當時一起工作的很多相關人士確認了事實,證實了揭露內容不屬實,散布者們以誹謗損害名譽為目的,對這些人提起訴訟。

韓網留言
★事實摘示...損害名譽,是為了加害者的法律嗎?應該廢除,為了既得權利益的法律
★雖然害怕但不希望有其他被害者才爆料,這怎么不會是公益目的呢
★事實摘示損害名譽罪,被害者得不到賠償,這是UN也指出了是我國要廢除的法律條例
★我好冤啊我被打我被罵我說出來我卻要被罰
★喜歡過你變成我的恥辱,事實摘示損害名譽比起肯定多的是否定意義
★哇!事實摘示損害名譽!張佑赫還要以虛假事實誹謗移交,虛假事實和事實摘示只能二選一,對你的損害名譽已經成立了,這情況有點好笑
★還不如不告呢,事實摘示!實錘了!說出了事實造成名譽損失
★這什么法律,被害者還要被判刑,我看爆料者搞不好被罰款5千萬到判7年,事實摘示損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