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傳箋(自校)·召南·江有汜
聲明:純屬個人愛好,非專業(yè),如有錯漏概不負(fù)責(zé),本子是網(wǎng)上隨便搜來讀的。
國風(fēng)·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后也處。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序】《江有汜[sì]》,美媵[yìng]也。勤而無怨,嫡能悔過也。文王之時,江沱之間,有嫡不以其媵備數(shù),媵遇勞而無怨,嫡亦自悔也。
【箋】勤者以己宜媵而不得,心望之。
01
江有汜,
【傳】興也。決復(fù)入為汜。
【箋】興者,喻江水大,汜水小,然得并流,似嫡媵宜俱行。
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傳】嫡能自悔也。
【箋】之子,是子也。是子,謂嫡也。婦人謂嫁曰歸。以,猶與也。
02
江有渚,
【傳】渚,小洲也。水岐成渚。
【箋】江水流而渚留,是嫡與己異心,使己獨(dú)留不行。
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后也處。
【傳】處,止也。
【箋】嫡悔過自止。
03
江有沱,
【傳】沱,江之別者。
【箋】岷山道江,東別為沱。
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箋】嘯,蹙[cù]口而出聲。嫡有所思而為之,既覺,自悔而歌。歌者,言其悔過以自解說也。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